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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里要操心的事情却不少。 现在能这样睡到自然醒,还真是享受。杨中元十分留恋地在床上躺了一会儿,直到外面太阳打头,才从床上爬起来。 这时已是七月末,天气越发炎热。他一共也就带了两身衣服回来,还都是最普通的杂锦,一身碧色一身蓝色,都很简单。 他如今也算寄人篱下,杨府除了管他一日三餐,其余是都没有的。 杨中元也不在意,他早上去厨房取饭,又被赵忠安慰一句事情已经安排妥当,这才放心回来用过饭,整了整衣裳又出了门。 今日他要去的,正是昨个人牙陈说的那个铺子。 他记性很好,丹洛城如今的地理位置他走一遍就记住了,加上脚程很快,没几步就到了北面。 雪塔巷与蓝鹤巷是挨着的,只不过雪塔巷临街的都是商铺,而蓝鹤巷都只有民宅,住的人家也多,这样看来,雪塔巷里的铺子虽说只做普通百姓生意,却并不意味着挣不到钱。 杨中元到的时候这里已经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他站在巷口四下张望,见这里铺子虽然并不如锦绣街上精致大气,却也不失质朴干净,一条巷中茶楼酒馆杂货铺都开门迎客,更有布庄米店小食摊,杨中元眼尖,瞅见巷尾甚至还有一家车马行,心里便更是坚定下来。 一条巷子生意好不好做,端看人气便能知道一二。 从他这个角度看,这个时候每间铺子都有人在看店打货,甚至街口这家茶馆里面已经坐了大半客人,一位年纪不大的说书先生正在堂里高声讲着,没几句便能博得一个满堂彩。 倒是个好地方,杨中元心里感叹一句。如果不是因着杨家,他将来一定要离开丹洛城,那这里确实是个开铺子的好地方。 他正站在这里仔细研究,身后却听一把年轻嗓音喊道:老板,你可来了,等你许久了。 杨中元回过头去,一个高大的年轻男子正冲他走来,阳光微斜,杨中元很快便能看清那人样貌。 那人长得挺拔英俊,眉眼看上去深邃幽深,笑起来时脸上还挂着酒窝,看起来就是风采翩翩的富家公子。 这个人,还是跟小时候一样。匆匆一瞥,杨中元却片刻知晓这人身份。 曾经杏花春雨,学堂的同窗们一起踏青,他跟他莫名其妙打了一架,他崴了脚,那人伤了胳膊,最后两个人相互扶持,歪歪扭扭回了家。 程维哲,原来你还在。 作者有话要说: ☆、007只有他 来人见他恍惚地盯着自己看,不由有些诧异,等他仔细端详杨中元的面容,脸上却露出不可置信的惊讶表情:小元是你吗? 他声音比幼时要低沉许多,低低浅浅的声音从喉咙里传出来,带来阵阵暖意。 杨中元定定站在原处看他,心里想着当年的总角孩童也长成英俊有为的青年,岁月拔高了他们的身形,拉低了他们的声音,把他们曾经年少无知的心变得成熟而坚定起来,却依旧不会夺走他们曾经年少相识的情谊。 就像杨中元一眼认出了程维哲,而程维哲也第一眼便想起了他。 那声小元喊出口,便是对少时岁月最好的报答。 时隔十四年,杨中元再回家中,父亲已经亡故,爹爹不见其面,大哥不待见他,连家门都不想让他进,他虽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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