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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计较这些。” 抹完口红的夏初霁对着镜子照了照。她的妆并不弄,只是抹了雪花膏,用大红色的口红涂了唇。 她的皮肤本就很好,抹上雪花膏后更加剔透,红色的唇把她五官的明艳突显了出来,但因为端庄温婉的气质,又不显轻佻。 该讨回来的一切,她都会讨回来的。 与谢熙结婚的金清曼是平城有名的才女,写的文章和诗受到许多人的追捧,不禁登过报,还出了诗集。许多文人对她仰慕不已,曾写诗赞叹过她是天阶夜色下的一抹白月光。 他们两人都是追求新潮的人,婚礼也是西式的。 夏初霁到得晚,没有赶上教堂的仪式,直接去了酒店。 谢熙虽然不承认自己“王爷”的身份,但毕竟与京城那位有血缘关系,京城里来了人,其他各方的势力为了面子也送来了贺礼。再加上出席婚礼的宾客也都不是一般人,外面还有各个报社的记者和看热闹的人,酒店入口卡得很严,没有请柬不能进。 没有请帖的夏初霁被拦在了门外。 酒店的人见她盛装出席,不像是混进来的,却还是严格地说:“女士抱歉,请出示您的请帖。” 有许多人在外面看着。 夏初霁勾了勾唇,语气平静地说:“请帖我弄丢了,但是你可以进去告诉谢熙,我叫夏初霁。” 没有请帖,凭这个名字,足够了。 第13章 好感 周围很吵,听到夏初霁说话的人不多,但是酒店的人听得很清楚。 他惊讶地打量了她两眼,眼中带着怀疑,像是觉得她本人与传闻不符。 “请稍等。” 今天的谢熙一身精致的西装,春风得意。 听到夏初霁的名字的时候,他脸色一变,眼中闪过厌恶。 这个女人来干什么?难道是来一哭二闹三上吊大闹他的婚礼的吗? 他沉着脸来到酒店大厅。 就站在谢熙身旁不远处的夏初霁好笑地看着他四处张望。 说起来,活了两辈子,这是她与谢熙第一次见面。要不是他穿着西装,胸口别着花,她恐怕也认不出他。 就是这样一个素昧谋面的人,用一份声明,改变了她两辈子的人生。 “谢先生。” 听到声音,谢熙回头,只见一个穿着白色洋装的女人款款朝自己走来。 她五官精致,皮肤白皙,唇上的颜色恰似诗人笔下动人的朱砂痣,脚下高跟鞋踩在地面发出的声音透着优雅。 他眼中闪过惊艳。 “你好,我是夏初霁。” 下一秒,听到这句话的时候,谢熙彻底怔住。 他原先只当她是来参加婚礼的宾客,万万没想到她就是夏初霁,漂亮、时髦、精致,跟自己想象中完全不一样。 在他眼中,她应该是个传统、守旧、有些怯懦的女人。 不是说她的腿瘸了吗? 他心里忽然有一种被骗了的感觉。 夏初霁把谢熙所有的表情都收入眼中,并没有觉得扬眉吐气,只有更深的厌恶。 “夏女士你好,欢迎来到我们的婚礼,请进。” 谢熙回头,见金清曼的脸色有些难看,心中懊恼,叫了一声“清曼”。 原来这就是有名的才女、让许多人神魂颠倒、写诗赞美的金清曼。她长得很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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