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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才上中学七年级的男主角亚伦和身为孀居作家的母亲一同从牛津城来到伦敦,初入繁华都市时倍感新鲜好奇、又逐渐发现自己的格格不入。 正文第一章依然是平铺直叙地花费了大量篇幅,描写亚伦在学校受到不计其数的肢体欺凌和冷暴力。只不过,从这一章开始,有一个名字不断频繁地出现——佩妮。这本书的标题,也是女主角的名字。 女性作家特有的细腻写作手法在这里反倒成了恼人的累赘——我很快就厌倦了不断被侧面提及的这一位“佩妮”,以及和她密切相关的男主角亚伦的心理动态:【……从别人口中我得知了佩妮。慢慢地,一个眼神明亮的红头发姑娘的形象在我心里逐渐生动起来。说老实话,我没见过她的面,一次也没有。稀奇的是,我却能清晰地知晓她身上有着讨人喜欢的一切特征,让人无时无刻不感到快活。她开朗热情,天真活泼,或许比较任性也不够友好圆滑,时而伪善时而有些滥情,但在这个年纪的漂亮女孩子身上,那不算是什么不可容忍的过错。……】【……又有人谈论起佩妮了。我一度觉得,要是每回听见佩妮的名字被提及,就能得到两英镑的奖励,现在那些钱足够填平马里亚纳海沟也说不定。我像以往那样屏住呼吸、聚精会神,假装认真地写着拉丁文练习题,实则思维游移而去旁听起了两个女生的对话,试图从里面找到能完善心中那个‘佩妮’的蛛丝马迹。】【……我开始想要见她一面了,不止是期待,更多的是憧憬。我……】【……佩妮……】 【……佩妮……】 【……我终于得以真切地见到佩妮——现实中,而非我根据他人描述想象出来的佩妮——了,在午后的学校餐厅。】读到这儿,我已经有点昏昏欲睡了。 到现在我也没找到什么太有营养价值的内容。就如同史黛拉所描述的那样,这本书作为一本爱情而言,男女主角直到第一章尾声还没相互碰面,这在快餐文学大行其道的年代实属不易,而我则完全对这冗长拖沓的剧情失去了兴趣。 它究竟是怎么做到如此受人追捧、甚至被改编成电影的?史黛拉还说自己被感动得落过泪——要是让我知道有人像这样沉重地爱了我好几年,我一定会被吓得头也不回地飞奔而逃。 至于加西亚怀特临行前留下的那句“他至少爱了你十年”,我只当她是疏于专业技能的判断失误。原因很简单:我不相信世上会有人真的这么干的,更别说当初我甚至不留情面地冷淡拒绝过他。 而如今他时不时语出惊人的“我爱你”,恐怕也只是对过去我的拒绝耿耿于怀的表现,更有可能一时新鲜感引发的短暂迷恋使然。这样的情况我或多或少经历过几次,通常在察觉到对方冒出这方面迹象时我会迅速分手切断联系,等上最多两个礼拜他们的热情也终究会完全淡化消失;我出于某种理由不想和亚瑟这么快就结束关系,但我相信过不了多久,他也会顺其自然地转移目标到别的姑娘身上。 想到这儿,我把那本书放在一边,决定每晚临睡前拿出它来,当作消遣用的催眠读物。 亚瑟还在沉睡,面朝着我表情安详,对我的小动作全无所察。我脱掉鞋子从他身后的空隙爬上床去,一手扶着被他的体温蒸热的枕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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