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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媚的春日上午,重新踏上了天津的土地。 这一行人刚下火车,站在月台的李绍文、白嘉治、林逢春、丁朋五等四名干儿子立刻迎上来,也不喧哗,单是统一的向陆雪征深深一躬:“干爹好。”然后直起身又对着金小丰唤道:“金哥。” 陆雪征抬手一拍白嘉治的肩膀,顺势对着李绍文一点头,微笑着点头答道:“好。” 李绍文眼尖,忽然瞧见了陆雪征手里的手杖,先没在意,以为干爹在上海学会了绅士派,故意带根手杖作为装饰;可是待到陆雪征在众人的簇拥下向外走去之时,他留意观察,发现那手杖乃是精钢打造,步步落地,却是并非饰品。 他能看出异常,旁人一样的伶俐,自然也能看出;不过都是聪明人物,全部装聋作哑,不敢去问。 在火车站外,陆雪征上了李绍文的汽车。美国汽车,空间宽敞,李绍文和金小丰左右护着他坐在后排,前方是白嘉治开车,丁朋五坐在副驾驶座上。汽车开起来驶上大街,陆雪征回头望去,就见三辆黑色汽车络绎跟上,正是林逢春和保镖们。 转向前方坐正身体,他淡淡说了一句:“不必来这么多人。” 丁朋五从前方回过头来,很有分寸的笑道:“干爹,街面上不太平,林逢春不放心,就多带了两车人。” 陆雪征想了想,又问:“不太平?” 李绍文轻声答道:“现在杜文桢一家独大,旁人都被压下去了。” 杜文桢素来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和陆雪征倒是并无交集。听了这话,陆雪征也没说什么——他有他的道理路线,和杜文桢吃的不是一碗饭。不过,他也知道,杜文桢未必会这样想。 白嘉治把汽车开去了李绍文家。李纯正在家中忙忙碌碌做招待员,忽见干爹到了,就连忙对着镜子理了理头发,然后一路小跑的到了大门口:“干爹。” 陆雪征看了他一眼,发现李纯彻底变成一名美男子了——美的还挺英气,浓眉大眼的;皮肤倒是又白又细,一把能掐出水来。抬手搂住李纯的肩膀,陆雪征一边向内走,一边开口笑道:“哎哟,我这儿子越长越体面了!” 李纯不像旁人那样拘谨,低头一眼看清陆雪征的手杖,不假思索的便问:“干爹,您的腿怎么了?” 陆雪征浑不在意的答到:“受了点小伤,好的也差不多了。”然后他对着李纯又是一笑,压低声音说道:“干爹养了一只新猫,比当年的小灰灰还漂亮,是你金哥买回来的外国猫,在后面汽车上,一会儿抱出来给你瞧瞧。” 李纯笑吟吟的,刚要回答,然而这时他那些异姓兄长们一起迎了出来;他察言观色,便很有眼力的悄悄向后退了下去。李绍文嫌他狗腿子似的和干爹凑得太近,一把就把他扯到了身后,又瞪了他一眼。 除去身后跟着的五名干儿子,陆雪征大概放眼一瞧,发现前方还站着能有六七个人。可见不肖子虽然也有,但是数量不多——毕竟是一个头磕在地上,拜过干爹的,又的的确确是依靠干爹一手提拔起来,纵算是有人起了自立门户的心思,也不好真去付诸于行动。最起码的情义都不讲,将来岂不是要坏了名声? 拄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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