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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困惑的抬头面对了陆雪征:“您……您不是一直都和叶先生在一起吗?” 陆雪征红了脸,很不耐烦的一挥手:“给我放水,我要洗澡!” 金小丰听闻此言,如遇大赦,赶忙下床推门,吩咐仆人去浴室预备热水;随即又回到床前,蹲下来为陆雪征穿上拖鞋。陆雪征提着裤子站起来,愤愤然的数落道:“混账东西!还玩起你老子来了!你没事总研究我干什么?” 金小丰为他系好腰带,也不言语,恭而敬之的把他请了出去,又找来洁净衣裳送到了浴室。 陆雪征痛痛快快的洗了个热水澡,除去了一身的鱼腥味。从头到脚的穿戴整齐了,他就感觉自己神清气爽,是特别的心平气和——可见,人的确是不能总“憋”着。 他在楼下客厅内喝了一杯热茶,金小丰则是提来了一只大食盒,规规矩矩的说道:“干爹,这是给叶先生带上的几样点心和小菜。您今天回去的晚,想必是没有时间再为叶先生准备晚饭了。” 说到这里,他下意识的皱了一下眉头。想到干爹居然每天都要烟熏火燎的为叶崇义做饭,他就恨的牙痒痒,觉着叶崇义实在是折辱了干爹。 陆雪征扯着衣领扭了扭脖子,也没理金小丰,放下茶杯起身便走。金小丰拎着大食盒迈步跟上,直到目送着陆雪征的汽车开出这条小街了,他才心满意足的转身回家。 陆雪征一路哼着歌到了家,因为哼的心不在焉,所以调子多变,从京剧拐到昆曲,末了嘟囔着北平大鼓书下了汽车。进楼之后,四周寂静,他一时听清了自己制造出来的曲调,心中一惊,不由得自语道:“太他妈难听了!” 将小狸猫赶去客堂椅子上睡了觉,他步伐轻快的上楼走进卧室,一边打开房中电灯,一边唤道:“崇义,我回来了!” 叶崇义裹着棉被侧身躺在床上,把个脑袋藏到枕头下面睡觉。骤然而来的光明与呼唤刺激了他,让他有气无力的发出了声音:“雪哥……” 陆雪征快步走过去放下食盒,又坐到床边,将那个枕头拿开:“还睡?起来吃点东西吧!” 没有了枕头的遮挡,陆雪征一眼看清了叶崇义的面孔,忽然感觉他今天状态有些异常——脸红,疤痕更红,目光却是散乱迷离。伸手一摸对方的额头,他心中一动:“崇义,你怎么发烧了?” 叶崇义半睁了眼睛望着他,哼哼的细声答道:“下午在院子里坐了一会儿,风凉,可能是冻着了。” 陆雪征知道叶崇义的身体已经虚弱到了极点,是万万病不得也伤不得的,连忙起身找来阿斯匹灵让他服下。叶崇义乖乖吃了药,又轻轻的哀鸣道:“雪哥,吗啡用光了……” 说这话时,他有些底气不足,因为知道吗啡实在是昂贵。不过灯枯油尽的时候似乎也快到了,他不会一直拖累陆雪征的。 陆雪征想他从早到晚的一个人躺着,孤独可怜,便后悔自己不该在金小丰那里流连太久。脱鞋上床坐住了,他把叶崇义用棉被包好抱进怀里,又低头用手指为他梳理了凌乱头发。 叶崇义的头发很稀,也很细,唯有乌黑的颜色,还是先前所具有的特点。陆雪征抬起手,眼看着手指上缠绕的层层落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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