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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扯着唐安琪那一整个组织,所以他必须把这件案子的线索截断在自己这里。 反正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命,要么杀人,要么被人杀,一直如此,也已经习惯了。 这天傍晚,叶崇义携重礼降临陆公馆。 近来他在社会上十分活动,和几位朋友买卖外汇与黄金,很是挣了一笔大钱,于是就又给陆雪征买了一只手表送过来——这只手表是白金壳子的,夏天戴在手腕上,显得更明亮干净。 衣裤饰品总有更换的时候,手表却是天天贴肉戴着的,一时也分离不开。所以叶崇义喜欢向陆雪征送表。 陆雪征坐在楼前台阶下的小板凳上,正在夕阳余晖中乘凉。忽见他来了,便让李纯去取冰镇汽水。而叶崇义占据了李纯的小板凳,随即掏出了装有手表的锦缎盒子,打开来在他眼前一晃:“好不好看?” 陆雪征抬手接过盒子细瞧:“这是……给我买的?” 叶崇义扯过他一只手,拿起手表为他戴了上:“好不好看?” 陆雪征收回手来上下端详了,末了抬头向他一笑:“好看,真好看。” 这时,李纯用托盘端来了两瓶冰镇汽水。叶崇义在暮色中横了他一眼,见他穿着短衫短裤,胳膊腿儿都白白嫩嫩的露着,脸蛋却是绯红,一双眼睛乌溜溜的又圆又大,就心中不悦,感觉这孩子长得好像一只稚嫩的公狐狸精。 陆雪征拿起一瓶汽水递到了他手里,而后自己也端起一瓶喝了一口。李纯收起托盘退了下去,只留这两人在院内谈话。 叶崇义不喝汽水,没话找话的故意撩拨陆雪征:“小气鬼,怎么不见你给我买点礼物?” 陆雪征微笑着答道:“上次去你家里,不是给你买了一个大西瓜?” 然后不等叶崇义回答,他放下汽水瓶,伸手握住了对方的一只手,虽然还是满脸微笑,但是语气非常诚挚:“宝贝儿,我不会给人选礼物。你说你想要什么?” 叶崇义不假思索的答道:“我要你!” 陆雪征笑道:“我给你了。” 叶崇义笑吟吟的扬起脸来,不急不缓的说道:“我要你日夜都陪着我,能做到吗?” 陆雪征低头亲了亲他的手背,就觉着他又嫩又香的,简直像个美女。忽然灵机一动,他抬头笑道:“崇义,我给你买个戒指吧。” 叶崇义眼睛一亮——他先前倒是没有想到这样一个小物件! 当晚,叶崇义留宿陆公馆。 两人在床上狂欢一场,随后相拥着谈起闲话。叶崇义侧身枕了陆雪征的手臂,郑重其事的要求道:“你去给我挑一枚好看的戒指,我要戴一辈子。” 陆雪征把他往怀里搂了搂:“我带你一起去,你自己挑,好不好?” 叶崇义立刻摇了头,而且用手指一戳他的胸膛:“我不。我要你的眼光。” 陆雪征摸索着拉起他一只手,在昏暗灯光下仔细审视他的手指:“万一尺寸不对,怎么办?” “尺寸不对,就再去改。反正我要你为我选。” 陆雪征放下了他的手,转而去抚摸他的头发:“唉,你就是麻烦。” 叶崇义洋洋得意的笑道:“嫌我麻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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