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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很喜欢挑战,挑战是人生的一部份,越是没做过的事,越是值得去尝试不是吗?每个生来都是在争取,争取爱,争取利益,争取名分,争取一切可以争取的东西,来让自己富有,让自己幸福,让自己快乐。 她和陆悯之比,她没有多大的优势。 但她觉得自己比对方聪明,比对方更豁得出去,她比陆悯之坏,这年头,好人不会有好报的。 聪明的女人总能一往无前,比漂亮更管用,所幸她又是漂亮的,她已经可以所向披靡了。 宋易是个很克制的男人,他很少喝醉酒,他总有法子去应付。但今晚他被老板灌了许多酒,他有些醉,走路都轻飘飘的。 但意识还有。 他叫了车,挽着外套站在酒店外。 暴雪天,冷得呵气成冰,但喝醉酒的人是感受不到冷的。 周乔给他打了电话,说让他赶紧滚蛋——他喝多了不闹腾,但睡意很足,指不定哪会儿就随便找个地儿窝着睡着了。他还得把人扛回去。 现如今都是拖家带口的人了,怎么也得懂事点儿,敢让他扛,他就敢把人给按水池里去。 宋易嗤了声,他现在都不耐和这帮单身狗打交道,一个一个透着股欲求不满的暴躁气。 他给悯之拨了电话,悯之迷迷糊糊都快睡着了,被一通电话闹醒,她瓮声瓮气地控诉他有多可恶,家里这两天客人多,她已经好几天没有好好睡觉了,搅得脑仁疼,这会儿好不容易睡着还被吵醒。 “我错了宝贝,乖,你接着睡。” 他挂了电话,唇角扔挂着笑。 悯之,陆悯之…… 这是世界上最好听的名字。 车到了,他弯腰钻进了后车座,松了松领口,闭目养神。还在琢磨哪天把悯之哄过来陪他住。 但她那芝麻大的胆子,估摸着也不敢。就撒了那么一次谎,还被当场拆穿了,往后去更不敢了。哪有人撒谎说住在朋友家,连朋友都不知会的。傻子。 他又在琢磨着赶紧把她娶回家吧!这样他就能光明正大把人带回家了。 他这样想,想得心痒痒。 男人都是色狼。 他深呼吸了好几下,然后才平复心情。车子开得很慢,越到他住的地方越偏僻越不好走,他跟师傅说:“放我下来吧!我走走。” 他付了钱,沿着街道往家去。 这一片确切地理位置不好,沃尔玛终于倒闭了,新开了一家家乐福超市,每天外面都挂着打折的横幅,老太太们经常在里面买鸡蛋买蔬菜,他偶尔进去过一次,被浓烈的鱼腥味儿腥出来了。 隔两条街的那个眼镜店都不在了。 他曾经和悯之去挑过眼镜,她很挑剔,最后还是选了个金属框的给他。 或许该再换套房子,但换到哪里去,他还没想好。 悯之其实不是个挑剔的人,很多时候反而显出异乎寻常的容忍。 但他总归不想让她因为嫁了人反而变得处处拘谨。这是一个男人微妙的自尊。 宋易进了滨江路,左边是一栋一栋的小别墅,右边是茫茫的江面,如今结了冰,厚厚的冰层在夜晚反射着碎光,白天的时候甚至还有小孩子在上面溜冰,江边杵着大大的红色警惕标志:水深危险! 路灯亮着,反而衬得街道昏暗。 宋易走到47号门口,就看见自己家门口站着一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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