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处寄余生_分卷阅读5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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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52 (第1/2页)

    他错把薛覃霈当做了自己的衣食父母,一面索求无度,一面又放不下爱与自由。

    这么说起来,长期以来总也认为自己读过书已然开化的余绅,其实才是在一直死死守着那颗旧时代制度下的功利心。甚至说起来,薛家的霸道行事在他心里已然成了一个结,这个结现在还是松的,但天长日久地矛盾下去,保不定要越勒越紧,最后勒出一块疤。

    但此时的余绅还没有意识到这些,毕竟对于他来说,读书上学,赚钱吃饭,不往高处走就往低处滑,这些才是再自然不过的道理,所以他不能停,更不会停,所以日子对于他来说总是过得飞快,薛覃霈却只能日复一日地怀抱着大黄,在茫然的时候想想二狗。

    薛覃霈想,自己要是喜欢上二狗该有多好,二狗什么都不要,只要吃得饱就能死心塌地地跟他过,二狗还喜欢他,二狗还崇拜他,二狗喜欢他的钱也喜欢他的脸。

    这多好啊,他为什么就不能喜欢二狗呢?

    他就是不能喜欢二狗啊!

    不管怎么说,喜欢也不是相互的,他没有办法因为二狗喜欢自己就喜欢他,他也明白,可奈何实在经不住孤独寂寞,到最后他还是写了封信,寄回大陆,就说自己已经搬到香港了。

    第42章 肆拾贰 好戏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虽然耿森平不是魔,叶夫司也不是道,但仅仅过了小半个月,薛文锡花重金买来的两条腿就让叶夫司给明目张胆血肉模糊地挂上了警署大门,这回上海所有报社都疯了。

    警署从来没有这么热闹过,内部决策人员临时调动了三个小分队,才把拿着相机的层层记者阻挡在外,但那两条腿还是出现在了报纸头版加粗印字上,出现在了街头巷尾的各种杂谈中,人群中不仅没有惊骇,反而涌现出一股压制不住的兴奋,毕竟这样的好戏哪里是年年都有?

    不得不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叶夫司这类人办起事来还是很有效率的——南京街头的一个清晨,薛文锡手拿着报纸,嘴里还在啃油条,同时赞赏而满意地想道。

    耿森平不傻,这段时间总也是小心翼翼,不论走到哪儿都没有掉以轻心过,可惜无论目标保护措施做得再好,也架不住收了钱的人日日夜夜的尝试。

    光是担惊受怕就足够了。

    叶夫司事前下足了功夫,虽然没有受到薛文锡的嘱托,却也自作主张绑了符小玉扔到一旁,并当着他的面锯掉了耿森平的腿,接着他又不紧不缓地把那处伤口给处理好了,不让他失血过多而死。

    而符小玉目睹了这一场惨剧,当场吓得变成一滩烂泥,拉都拉不起来,一边尖叫不要杀我一边哭。

    叶夫司这才有些好奇,他记得符小玉,那天晚上就是因为那盏小油灯他才不得已失了手,因此心里很不喜欢这个人,而后他就冷眼看着符小玉就捂了耳朵在地上发抖,开始胡言乱语。

    叶夫司随意问了两句,他就什么都说,还把什么都往耿森平身上推,说自己就是嫉妒,自己过得不好就指望别人更不好,然而说着说着说到一半,他又突然改口说跟自己没关系。

    “这简直太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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