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她天生好命_分卷阅读24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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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244 (第1/2页)

    鸭子从长江流域在进入到最后的云滇,到了最后已经超过了十万只,就算接下来打算绕路去其他地方让鸭子吃蝗虫,但是成鸭也不需要那么多,毕竟在路上不用买,就会有野鸭群融入到鸭的队伍里。

    用不了这么多鸭,沈誉在当地请了百姓来宰杀鸭子,同时也雇佣百姓,把这批杀了的鸭子做容易保存的熏鸭。

    这些鸭子要是全部在云滇卖掉,价格就起不来,做成烟熏鸭,再返回京都的路上一边走一边卖可以卖出一个较高的价格。

    云滇地区要比大齐的其他地方都要高出一截子,加上这里前朝还叫做百越国,这里风土人情有别于其他地方,当地百姓还从未吃过这种熏得干瘪瘪的食物。

    因为鸭太多,那段时间常可以闻到浓郁的鸭腥味,还有烟熏的味道,这让百姓们觉得不大好闻,更是觉得其他地方的汉族人很奇怪,为什么喜欢吃这种黑黢黢而又干得很难咬的熏鸭。

    百姓们还感慨的是这吃了虫子的鸭可生得真好,撅着肚子走路一拐一拐的,至少比平时养得鸭子给重上一半。这么好的鸭子,全部都做成了熏鸭,实在是可惜。

    大概是闻得多了,也有百姓好奇,就买来尝一尝。

    熏鸭的魅力就在于此,是刷了调好的酱料在日光下风干,风干一段时间再用柏枝去熏烧,鸭子的肥油滴落在树枝上,刚开始觉得这种味道怪里怪气的,时间长了,品味出来一种不一样的熏香味道。再买来一尝,这鸭是很适合下酒吃。

    因为这鸭肉很肥,烟熏的时候特地只是熏掉一部分的油脂,还是会留下不少的油,这个时候和豆子一起蒸着吃,连青豆都是这种味道,熏鸭肥而不腻,瘦又不僵,色彩是鲜红色的,味道让人回味。

    云滇的百姓本来没有吃熏鸭的习惯,因为沈誉宰杀了鸭子做熏鸭,他们也开始买了一部分鸭子。

    这吃了四个月蝗虫的鸭实在是肥美,随便抓一只,都至少有七八市斤重,这种鸭可以用来煲汤喝,可以用来烧菜吃,还有人百姓们觉得这鸭肯定生出来的崽子也好,买回来做种鸭。这样就卖出去了一万只左右的鸭子,熏鸭也差不多有一万只,加上留下了鸭苗两万,剩下的鸭子做成了熏鸭有五万只,赶着剩下的鸭子再绕路一路往东走。

    东边多雨,这蝗虫就少了不少,不过田地里还有其他虫子可以吃,但是东边多雨这个问题,就很容易让鸭群生病。

    沈誉当机立断把剩下的鸭子全部宰杀,干旱的地方不生飞蝗,东南之地是很难有蝗祸的。

    等到把鸭子给处理得干干净净,他们也回到了京都,此时京都飘然下了团团若柳絮一样大雪,这一行人穿着的衣服与其他人不一样,他们却一丁点都不感觉到冷。

    因为这一次宰杀的鸭子太多,长羽是没什么用的,但是那鸭子的绒羽让云滇之地的绣娘有了主意,这鸭绒蓬松而柔软,是不是可以放入到被褥里?

    把鸭绒暴晒之后,去掉了鸭绒的腥气,这种鸭绒做成的被褥很是温暖,后来往北走,天气一天比一天冷,太子一行冬天的衣服里都用了鸭绒,此时他们穿着的衣服都是用了鸭绒,要比过去轻薄不少,却又十分保暖,稍微活动一下,还会觉得身体的热气全部被鸭绒给兜住,有些热得受不住,不能再用火盆烤着了。

    看着城门口鎏金的大字,守城的人听闻是太子的队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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