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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山洞堵塞的碎石块,塌陷出一个能容忍进入的洞口时,他才顺着自己的手腕往上看,就看到一张惨不忍睹的脸孔。 如果不是有心理准备,叶宇一定会被朝闽眼前这种破皮翻肉露骨的惨样给吓到。 他的脸几乎没有一块好肉,那些花纹已经撕裂他的脸孔,他的血肉,深深烙印进森白的骨头里,甚至锋利到想钻破白骨,将朝闽碎尸万段。 这种模样,让叶宇胸口发紧,实在是说心疼都嫌太少。 “朝闽……”你怎么弄成这样。 话还没有说完,叶宇就顿住,他一时都感觉不到疼痛,只觉得肩膀处一凉,空气中的血腥味更加浓重起来,什么液体在他肩膀处潺潺而流。 朝闽的指甲穿透叶宇的肩膀,指甲扎入肉里,一时遇到骨头有些费力,他努力掏了掏那片温热的血肉,手指终于穿过骨头,彻底在叶宇肩膀上开一个洞出来。 美味的……鲜血。 朝闽眼瞳里的破碎花纹,红艳无比,就如有一只凄丽的食人野兽蹲踞在里面。 叶宇鼻间都是血腥味,连口腔里都塞满了这种不舒服的味道。他似乎想对朝闽说些什么,却发现嗓子干涩,好像什么话都不足以让朝闽停止下来。 朝闽的手指又从他的肩膀抽出来,扯下一片温热的血肉来,他伸出舌头舔了舔自己指甲上的碎屑。这个人太美味了,太好吃了。血液顺着他破碎的皮肤往下流淌,这是一种已经脱离人类范畴,只剩下食欲的兽性姿态。 叶宇突然平静地叫了他一声,“朝闽?” 这声音轻柔得就似在唤醒一个正在沉睡的婴儿。 朝闽嘴里含着手指,上面都是叶宇的血肉。他似乎是听到叶宇的叫声,奇怪地抬眼看他,一派天真无邪的模样。 叶宇再次叫了他一声,“朝闽,你痛不痛?” 身体都破烂成这样了,血还在拼命地流着,比起他,叶宇都不觉得自己身上这点伤口算什么。他也不知道朝闽还能不能听懂自己的话,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 “我说,就给你吃一只手,再多就不可以了。毕竟以后我们还要行走江湖,你吃太多我没有手拿剑怎么对付仇家,满江湖都要追杀我们的。” 叶宇也不捂着肩膀,任由那些血流淌着。他口气非常平淡,跟朝闽商量的时候,就如同在跟他说今天的晚饭要吃什么。 “一只手,我还能当杨过。给你吃完后,如果你还没有理智我就要开始反抗,所以你也要努力点,快点恢复原来的样子。” 叶宇将那只血淋淋的手抬起,伸到朝闽嘴边,“快吃吧,吃完后我们还要继续割阑尾手术。” 第74章 我爱你 血腥味就如同盛开到极致的罂粟花,浓郁的香气缠绕在四周,撕裂朝闽的理智。他的身体里空洞洞,只余下冰冷的食欲在叫嚣,这种中毒般的引诱,让他忍不住俯身,要去慢慢品尝这种丰盛的饕餮盛宴。 他觉得自己明明已经忍受不下去,可是脑子里却一直有根弦死死拉着他,绷到极致,就快要断裂地企图阻止他的动作。 不能吃…… 朝闽狠狠抓住这个食物的手,满手都是芬芳香气的血液。 为什么不能吃? 他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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