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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昨天我们在客厅坐爱,坐了好多次,早上干洗店的人来收要送洗的衣服,我让他们把沙发套也换了,洗一洗。蜀雪坐在厨房里抽烟,探出个脑袋看我们,他笑笑地打量一个干洗店的员工,男员工,年轻,头发很短,头发看上去很软。 我会老,他也会老。 他好像都不怎么显老。如果真的有上帝,上帝造他的时候一不小心给了他太多悲伤,只好把他造得美一些,好看一些,警告时间远离他,借此来弥补他,完全可以理解。 我眼前忽地闪过一点火星,我眨了眨眼睛,一看,原来是我手里的香烟不知道什么时候掉在了地上。它烧不到他的头发了,我靠在蜀雪颈边,蹭了蹭他的头发。真想问一问他,问他打算什么时候离开我,我要提前做好准备。从现在开始就做准备。我不要和大学里的同学来往了,那个法国珠宝品牌的接洽就交给别人吧,百宝山的别墅不去了。卖掉吧。卖了。他存在我这里的,秀秀送他的花瓶,我拿去秀秀家。还有戒指……戒指没法退了,买了一阵了,那我就自己戴着。我有一双手,十根手指,总有一根合适。 还是不问了,就让他搞突然袭击,突然消失。然后我会愤怒,愤怒冲走了所有理智,我就恨他,全心全意地恨他。再也不爱他了。 我爱他的什么呢? 我爱他的脸,爱他的耳朵,爱他的脖子,爱他的身体。爱他的沉默,爱他和我一起在沉默中释放。太原始了,最原始。最真实。 我爱他冷的脚,越来越暖。我爱他温热的嘴巴,含着冰块,越来越冰。 爱情应该更高级,应该脱离低级的审美,低级的趣味,低级的揉欲交和。爱情应该涉及到灵魂的共性,灵魂的默契。 我们毫无默契,我们连话都说不到一块儿去。我们坐在一起拼拼图,他总是先拼框架,我总是先把我所能看到的能拼出什么的缺块凑起来。 爱情是念念不忘。 我忘记过他。把他从我有关大学的回忆里切出来,从他撞到我,从他的烟灰烧到我的手背那一刻到他离开学校,一个人走出校门,手里拿着烟,烟升得很高。遮天蔽日。这段回忆也在我的白桌布下面。不知不觉它和那桌下的所有东西相互融合。不知不觉,它成了一个宇宙的中心。 蜀雪又问:“那万一是孙毓呢?” 我说:“倒有可能,现在这个点,他可能准备吃晚饭。” 蜀雪说:“时差有多久?” 我说:“六个小时。” “早六个小时?” “我们比他们快六个小时。” 蜀雪说:“哦,那他现在在我们后面。” 我说:“是的,他现在还在晚上。我们这里是凌晨了。” 蜀雪说:“我们还要抱多久啊?” 我说:“不知道……” 我真的不知道。我连自己的那么多问题都没法给出答案,我又怎么给得出他的问题的答案呢? 蜀雪不说话了,我也不说话了。他突然提到孙毓,也不说原因,孙毓也突然提起过他,原因倒是说得很清楚。 ※※※※※※※※※※※※※※※※※※※※ 错别字防止屏蔽。 (下) 就在不久之前,孙毓第二次订婚,和一个法国人,路易斯,他们在书店里因为一把伞认识,路易斯会写诗,法语诗,孙毓读他写的诗给我听,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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