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骚扰的警察,并且接受诚之的建议,在学区处买了房子长住。 挑房子也是有学问的,诚之特别找了有全天班警卫轮值、没有可疑份子随意出入的地方,连里头的住户都特别调查过,才能障颖夏的生活不受打扰。 所以新环境里,颖夏上课、下课、社团活动、回家上网玩玩游戏,大学生活单纯而充实,交到了许多朋友,也开拓了视野,学到了好多从前永远学不到的事情。 却依旧寂寞。 明明过的是很久很久以前,他梦想中的日子。 为了安全的考量,颖洛跟他完全没有联络,一些要求也都透过诚之,让他连偶尔想听听父亲的声音都不能。 所以寂寞,因为思念一个人到镂心透骨。 大二上学期,社团活动结束後,三年级的学长季春陪他走过校园。两人是在社团认识的,季春很照顾他,当然,存了一点私心。 季春在学校里很有名,除了长相媲美年轻偶像团体,也是花花公子一枚,而且男女通吃,却因为他的长袖善舞八面玲珑,处理男女关系时总能好聚好散。 颖夏一年级时一进社团他就注意到了,谈吐柔和长相雅致,天生惹人疼爱,却对人有戒心,他只能一步一步接近,先蚕食掉那警戒,等完全攻破心防、获得信任之後再一举鲸吞,至於能交往到多久,看他的耐性了。 已经走到校门口,季春看天色都有些暗,询问:「颖夏,一起晚餐?」 颖夏很不好意思的摇摇头,刚刚诚之发了简讯给他,说社团活动後要早点回去,可能有重要事情跟他说。 「学弟,好久没跟你一起吃饭了。」季春假装哀怨。 颖夏脸红,心里是有些愧疚,学长从他一入社团就特别照顾人,做什麽都拉著自己,因为有他,畏缩的他才那麽快就融入学校生活,也不会跟其他同学的谈话脱节。 季春看著脸红的颖夏,心砰砰跳,这样的极品要不小心些,会被别人捷足先登抢走。据他所知,早有好几个朋友对兔子一般的颖夏感兴趣,是他放话要下手,才让他们打退堂鼓,要不,颖夏早就成了别人的囊中物。 不著痕迹搭上学弟的肩,再一次询问:「明天晚上社团的聚会,学弟一起来? 颖夏还是脸红摇头,他不习惯与人肌肤相亲,鸡皮疙瘩冒出来,斜了半边肩膀脱开,退开几步不好意思地说:「我、我有事……先走……」 兔子遇上肉食动物会逃回窝里躲藏是天经地义的,颖夏虽然不知道季春对己垂涎,本能却感受到危险,所以跑回自己家去。 季春也不失望,愈会逃愈难抓的猎物才更能激发起狩猎的乐趣,不是吗? 他转身往另一条路要走,陡然间头皮发麻,似乎有人盯著他看,感觉相当不舒服,回头找,校门前大马路如往常般车水马龙,下了课的学生三三两两走著,没任何异状。 应该是错觉,季春笑了笑,继续走,路上搭著两位认识的学妹就一起去学生餐厅吃饭。 校门正对面,菩提树下的停车格里,浅色奥迪轿车已经停了半小时之久,里头坐著三个成年男子,後面那个男人隔著深色车窗看著校门口那一幕,墨镜遮掩住他愠怒的眼神,遮不住他拧紧愠怒的眉。 「诚之说的那个……季春?」墨镜男子冷冷问:「查过了?」 前头副驾驶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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