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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兄弟虽然一个麻雀一个蚌壳,下起狠手来一看就知道是同一窝生出来的狼腮。 正闲聊著,王曜的无线电传来王夜的声音,说是时间差不多了。 王曜掐掉菸,走回车上,他对还待在门口的余时中道:“你去带高先生上车,等等王夜会开过来,我到路口等你。”说完就拉下车窗把车开走。 余时中捏紧掌心的湿意,搭电梯到高秀明住的楼层。 他已经不记得有多久没有回到高秀明的住处,这栋放在两年前对他而言已经可以称作家的地方。 上次王夜有说过大哥要他回来住,但他最后还是没有答应,而大哥也没有再问。 高秀明住的楼层只有一户,所以从电梯一出来的地方就是私人空间,他靠在电梯旁的墙壁,过没多久,高秀明就打开大门走出来。 他正在讲电话,一手拿著话筒,一手整理领带,他看到余时中站在门口,朝他笑了笑,回应电话对面的话没有停歇。 高秀明说著一口流利的英文,余时中的英文并不差,加加减减听懂七八分,知道高秀明并不是在谈论公事,对方是谁无从得知。 他不介意高秀明到底说了什么,而是把注意力放在大哥特有的英式腔调,男人天生温文儒雅的语调,和讲话的时候下意识露出的柔和目光,令他不得不想起一些以前的事,一时间忡怔不已。 还记得上学的时候,因为经历一段学习空白,他的英文即使底子再好,也达不到学校的水准,大哥知道后,每天下班后就会拨出一段时间,亲自帮他上英文课。 大哥上课的态度很严厉,却又不失温柔,就跟他说的英文一样,优美而铿锵有力。 余时中自然得走到高秀明身边,见他只腾出一只手打领带,下意识想帮他打好,但手伸到胸口的位置又放了下来。 高秀明没有注意到余时中的动作,一直到余时中开门请他上车,他都没有放下手上的电话。 他们今天要去参加一个商业酒会,照理高秀明应该会带丁香出席,但丁香前几天跟著以前的老师到国外去参加音乐交流,于是高秀明就找他来代替。 余时中以前跟高秀明参加过一次类似的活动,虽然只要站在高秀明身边微笑,偶尔跟著他一起打招呼而已,但他却觉得这项工作不比在风雨底下站岗一整晚要轻松。 高秀明也就带他出席过一次酒会,之后顶多让余时中当保镳跟著。余时中察觉到大哥似乎不喜欢带著他到人群前面,可能是觉得自己上不了台面,丁香就不一样,他做起这件事如鱼得水,不愧是周旋在镁光灯下的知名音乐家,一点都不怯场。 宴会的模式大同小异,进会场后,余时中紧紧跟在高秀明身后,给自己一个不显眼的位置,他的应答中规中矩,避免多说多错。 还好高秀明不会主动介绍他,别人虽然会多看他几眼,但当著高秀明的面他倒是没听到什么关于他的话。 来跟高秀明打招呼的宾客络绎不绝,他最近事业做得风生水起,在商政两界都说得上话,余时中看到高秀明脸上容光焕发的自信和雄心,像是回到他们初识的时候。 “秀明。” 这个声音太熟悉,余时中转过头,看见万成拎著酒杯蹒跚得朝他们挥手。 “你带Clock来?”万成拧起眉头,揉了一把余时中的头发。 高秀明挑眉:“你也有受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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