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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皱起眉来,“这是证据?你怎么不带手套,上面可能有指纹!” 在来之前他也稍微了解过这个失踪案恐怕还藏着什么秘密,因此看到信封时立即进入了工作状态中,将李知之训了一顿。 可能是捡到证据过于开心,被责怪的李知之也完全没有生气,乖乖地交出信封,在他的叮嘱下一起戴上手套,这才凑在一起打开那封信。 信封上依旧是什么都没写,如雪一般洁白,唯独边角上沾了些泥土。里面的明信片与李知之记忆中的大小差不到哪里去,上面的笔迹赤红一片,映在白纸上十分刺眼。 像是被血染湿似的。 忽然间想到这个比喻,李知之便觉得更古怪了。他仔细辨认上面的字,却发现这一回的信竟比上次的字数还少。 信上这么写着: 第二十五天,她已经完全对你失望了。你就是个禽.兽!畜生!你犯下的罪永远无法埋藏!你等着吧! 比起上一次整洁娟秀的字迹,这一次的笔迹明显潦草得多,仿佛书写者已经完全无法压抑心中的愤恨。尤其是几个感叹号,笔尖划下的痕迹又长又利,简直就像抓痕一般深深地刻进了纸张里。 作者有话要说: by阿望先生 第一步:示弱可以让胆小的兔子放松警惕; 第二步:兔子很可能趁机逃跑,必须先发制人制住他断他后路; 第三步:紧紧地抱住寂寞的兔子,示爱吧! 李兔子:???我他么明天就把这本书吃了! 【人只有活着,爱才有所附丽】这句话出自鲁迅。呜呜呜我永远爱迅哥儿! 第38章 “哎呀呀, 威胁信?这给谁的?”民警小哥皱着眉,带着手套的手将信翻来覆去地又检查了一遍。 “应该是给张教授的吧?”李知之凑过头来。然而立即被民警小哥瞪了一眼,“你这就不严谨了!目前有什么证据能证明这信是给他的?也许是从旁边飘过来的呢?” 立即信上既没有写收信人, 更没有落款, 只是像上一次一样被静静地放在铁门前。民警的怀疑不无道理,但李知之与他不同, 他曾经见过另一封一模一样的信,所以很能肯定这封信就是写给张教授的。 “上一次我来这里时, 也发现了同样的一封信。”趁此机会, 李知之把上一次将信递给张涛时他那怪异的反应也一起说给民警听。“……他当时的脸色很奇怪, 看到信时显得有些生气,接过信后第一反应就是问我有没有看里面的内容,就好像怕我知道什么似的。” 当时忽略的一些细节, 现在回想起来十足可疑。是什么让他恼怒?信的内容?亦或是他已经猜出了谁是寄信人?还有信中的内容……字里行间无一不是在控诉这个“你”的罪行,如果这个“你”指的是张教授,他会害怕别人看到信也是正常的。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信中的“第二十五天”。李知之在上一封信里看到的是“第二十三天”,而过去了两天之后, 日期也有所变化,是不是可以推测信件是按照时间顺序送来的,或许还可能有别的信件? 上一封里还说“最后一次”, 而这一封里完全就是在发泄对于张涛的恨意。这是不是说明寄信人一直都在某个角落默默地观察着张教授,因为他的行为而最终改变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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