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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秀菊动手收拾起来了。莫氏见状,也上前帮忙。 贺林虽然只有五岁,却已经懂些事了。见大人们忙着干活,他便带着两岁的贺莺与梁岷一起在院子里玩,还跟贺莺说弟弟小,叫她别欺负梁岷。 俗说话,什么样的人家养什么样的孩子。见贺林如此乖巧,沈初夏便更觉得贺章一家人品可靠,就是昨晚那武平老头儿也是满脸愧色,想必经此一事,他已经受了教训,以后必不会再生乱了。想到这里,沈初夏便觉得自己跟贺家搭伙做这食肆的生意,这一步是走对了。 安顿下来后,沈初夏有空也去食肆帮帮忙。 莫氏觉得沈初夏容貌太甚,怕她这模样出去会招登徒浪子,便叫她每日用黛笔在脸颊上点三颗黑痣,说这样破了相,便不会惹人注目。 沈初夏这身份,自然是想着越低调越好,因而,她每日出门前,便依莫氏所言,在面颊上点上三颗黑痣,然后再去食肆帮忙。 食肆的生意还是如往常一般,虽然不错,但也不是特别好。以前这食档只养贺章一家五口,基本还能混个温饱,可如今又加了沈初夏三人,虽然也能吃饱,但日子也不见得好过。 沈初夏可不甘心日子过得这么紧巴巴的,便想着怎么样把这食肆的生意弄好一些,多赚一些钱,存起来,日后自己大把花银子买房买地的时候,也不会那么引人注目。 一个食肆,要想生意好,自然要以味取胜。她尝了尝自家食肆的菜肴,说实话,在她看来,味道很一般。她穿越之前,随便在哪家苍蝇馆子吃的东西都比这个强。只是在这古代,调味料稀缺,也不可能像现代社会那样做出那么多花样的食物。当然,她之前在皇宫里吃的东西,味道也不错。可宫里的食物,都是御厨用山珍海味熬制高汤,调出来的味,自然美味。在宫外,平民百姓不可能享受得到的。 看来,自己目前要做的,便是想办法做一些既便宜,又美味的食物。 沈初夏虽然大学一毕业就结婚,从来没有出去工作过,便好歹也做了好几年的家庭煮妇,这做菜的手艺,她还是有一些的。 可是,这么多菜式,该从哪一种下手呢? 她观察了一下自己的客户群,发现来自己这食肆吃饭的,大多是中下层的平民,手里并不宽裕,舍不得用钱点贵的菜肴。他们来这食肆的目的,就是图能填饱肚子,要的是既便宜,又下饭的东西。 沈初夏想到自己以前在外用餐的时候,每当叫上饭的时候,服务员总会拿上两碟泡菜来。她不禁心头一动。 泡菜这东西,不仅便宜,口感也好,又下饭,肯定会受欢迎的。于是,沈初夏买了盐,花椒,香料和冰糖回来,学着以前看老妈做泡菜的样子,试了好几回,终于做出一坛酸水,又买来白菜、莲藕、萝卜泡上,两日后,她的泡菜便可以吃了。她拿给贺章与秀菊尝过之后,两人皆称美味。于是,沈初夏的泡菜便正式在食肆推出了。 来了客人,沈初夏叫小伙计给每人桌上都送一小碟泡菜,算是试吃。如果客人吃了好,还想要,便要另算钱了。 古代的人,吃东西都比较清淡无味,一下吃到沈初夏做的如此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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