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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他领着常喜乐三人一同进门,一进门就是一个屏风,绕过之后就是个越有四五十平米的小院子。小院子布置得十分雅致,在角落还种了几棵翠竹,还有摆着不少盆景。 常喜乐本不过是这么一扫,竟是看到一处盆景里种植着西红柿!他刚开始还不敢确定,走近一瞧才发现他并未看错。 常喜乐按捺下心中的激动,他一直很喜欢吃西红柿,不管生的还是熟的,只可惜这里没有。未曾想竟然在这里遇见,看到的那一瞬间,脑子里立马闪过西红柿炒鸡蛋、酸汤鱼…… 直到有人从屋子里出来,这才回了神。 来人看着约莫四十岁上下,虽已中年,面容依然秀美,脸上泛着不太健康的白。而且非常瘦,弱不禁风的模样,瞧着身子骨不是很好。 “你们是荣哥的儿子?” 这与之前常老爹所说对上了,高元从前确实这么称呼常老爹的。 三人连忙上前行礼,常喜盛道:“是,我在家中排行老二,这是我五弟和六弟,家父知我们要来府里,特意交代让我们过来探望您。” 高元看着眼前高大的常喜盛,从眉眼间还能寻找到当初常荣的模样,忍不住感叹,“没有想到一晃三十年过去,当初你爹离开这里也就是差不多你这个年纪,如今他的儿子都这么大了。” “我们临走前,我爹还说起从前的事,只是不便到府里来,否则必是会过来与你叙叙旧。”常喜盛道。 高元神色淡淡,“当年他说过不会再到府里来,我本以为总会有机会,没有想到他是铁了心。” “如今在大修运河,等通船的时候,来往就极为方便了。到时候高叔若是想与我爹叙旧,可以坐船前往。” 高元摇了摇头,“我这身子骨去不成了,咳,咳。” 一直关注这里情况的安兴连忙上前给他递了一颗药丸,一脸关切,高元却推掉了。 “没事,只是见到故人之子有些激动罢了。” 常喜乐和常喜盛对视一眼,他们方才虽瞧得出高元身子骨不好,可这状况怕是比想象中的还差。 常喜盛道:“高叔,你的身体怎么了?” 常老爹跟他们说起高元,当年高元明明身体不错,而且比常老爹还要年轻,如今也不过四十来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而且看他日子过得也不错,怎么现在就变得如此虚弱。 “老毛病罢了,没什么大碍,只是想要出远门就不大方便了。” 常喜乐和常喜盛见他不愿多提,也就没有再追问。 “高叔,您现在已经不养蟋蟀了?”常喜乐问道。 安兴方才那态度明显不像提起,可常老爹说过,高元养蟋蟀不仅仅是为了挣钱,也是因为十分喜欢,所以才能养得非常好。因为他把这些蟋蟀当儿子一样养,照顾得比谁都周到。 可这话一落, 高元的身体明显一僵,安兴的脸色也不大好,让人觉得十分古怪。 “早就不养了。” 高元明显不想提起,常喜乐和常喜盛也就不好再打探。毕竟他与常老爹虽是好友,可与他们却是全然陌生的。 可自从提了蟋蟀一事之后,高元态度更加冷淡了,不咸不淡闲扯了几句,高元就明显体力不支。常喜乐和常喜盛见此也就不好再打扰,放下之前备好的礼物就离开了。 高元也并未多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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