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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抱着自己的热宝,认真地盯着窗外可能飞过的小鸟了。 当然,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中。不过一小会,林恩就被繁多的雨丝弄得呼呼大睡了。 我得意啊,这招声东击西在他这里百试百灵。 不由得喟叹,这家伙可比以前可爱多了。 我给他弄上床,趁着他熟睡的时候吃了会儿豆腐。 我刚亲他脖子,就看到林恩撅着嘴,竟是要索吻了。 果然在我日以继夜见缝插针的不懈努力下,这家伙的本性正在逐渐恢复!看来春天指日可待了。 我赶紧凑上去,舔了舔他嘴唇。 然后撑在林恩上面观察他。 他撅了一会儿嘴,忽然就嘟囔了一声:“要……” 我嗷呜一声扑过去。 嗯? 他居然伸舌头—— 作者有话要说:争取多写点,最近太懒了,要勤快!赶紧让我完结吧! ☆、再见 空气里有了春的生机。 我本应该欢喜,这是我最爱的季节。 只可惜,偏偏又要在这样充满生机的季节里死去。 我是多么不甘。 林恩开始练习走路,歪歪斜斜,总会跌倒。 他跌倒了,就会立刻抬头看我。 委屈地,期待地看着我。 他是那么依赖我,以为我能守候他一辈子。 我从不扶他。 “爬起来。”我对他说。 林恩撅起嘴,趴在地上泪眼迷蒙。 我不去看他,回身坐在电脑前整理遗书,任他耍赖到精疲力竭,再艰难笨拙地爬起。 渐渐地,他可以自己扶着走两步。也许是体会到依靠自己的乐趣,也许只是为了同我赌气,林恩开始坚持自己吃饭,从最开始汤米粥面全盘往床上招呼,到后来只是撒在小饭桌附近,他进步地很快。 我相信他会有一天完全康复,就算没有我在身边,也会过得很好。 林恩也开始接纳除我以外的人,有时候,甚至会同意李先生扶他到走廊里转转。医生都说,他的意志很强,总是在不断地创造奇迹。 他本就是个优秀的男人,我向来知道。 他真的很少依赖我了,我呢,则把越来越多的时间用来发呆。 我开始喜欢看日出,新生命的开始是那么美好。 我也试着欣赏夕阳,生命最后一刻绽放的光辉绚烂如烟火,美得让人忘情流泪。 江莉莉约我,我们几个玩到很晚。 唱歌喝酒,大叫大闹。 我才二十六岁不是吗?我就是应该热热闹闹的生活,而不是过苦行僧一样的日子! 况且我就要死了。 死人永远最大! 我醉醺醺地回到病房。 彼时林恩已经可以战胜瞌睡神,他睁着眼睛等我。 我兴奋地扑过去,抱着他狠狠亲了一口:“这么乖?等我呀?” 林恩不适地蹙起眉,仰着脸躲开我,呐呐着说:“冉……你,好臭……” “是酒味!是酒!”我偏偏抱着他不撒手,蹭着他暖呼呼的脸颊笑嘻嘻说,“林恩呀林恩!这不是你以前最喜欢的东西之一嘛?” 我板正他的脸,盯着他一字一顿说:“酒和女人都能带给你刺激!你最喜欢的就是刺激!你一定要记起来啊!你以前多帅多坏啊!现在做个乖宝宝样,可真难看!” 林恩困惑地盯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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