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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已经被烤熟了……」有人小声嘀咕。 「是呀,不知道那个兔二爷是不是也被烤熟了。嘻嘻!」 管家偷偷瞄了陆奉天一眼,这一瞄,顿时把他吓得打了个寒颤。 离二月初二那天已经过去很久了。那座被烧尽的偏院,如今也已变成花园的一部分。陆奉天在偏院的某个角落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他想找的东西。 二月底,三皇子因刺杀太子不遂,被贬为平民,流放荒原。 三月初,大皇子逼宫不成,被赐死。 四月,皇帝驾崩,太子登基,国号崇元。陆奉天收回兵符,被封为正一品护国大将军。剔威大将军告老还乡,其兵权一半被皇帝收回,一半被赐予陆奉天。 陆奉天风头之健,一时甚至赛过两朝元老的宰相卞腾云。不用说,逢迎拍马、妒恨心嫉之人亦随之大增。 陆奉天很聪明,他虽年轻,却知道如何韬光养晦,避免锋芒过盛,偶尔做些不伤大雅的傻事、笨事,却绝不做错事,让刚登基、想要大清君侧的皇帝放心。 陆奉天明白,古来成功的皇帝有两种,一种是自己睿智如海,一手掌控朝中大权;一种是在朝中,故意培植出两股相差不多的势力,让他们互相牵制。 而太子就是后者。 太子登基后,李家的势力必然会大大减弱,宰相的地位势力不变,那么太子就需要一股可以和卞腾云抗争的势力,但表面上又要维持微妙的平衡,作为宰相女婿的他,自然就成了最佳人选,只要他做到对太子忠心不二。 他先是让太子知道他的能力,比如对太子的忠心、办事能力强、嘴巴紧等方面。然后再通过一些微不足道的事情,让太子知道他是个没有野心、不会有什么想挑战皇权有一番大作为的人。自然他的前程也就亨通无阻! 虽然现在的陆奉天,已是要什么有什么,就差能呼风唤雨,可是他私下的生活,并不如表面上光鲜。 首先他做噩梦,几乎每夜每夜的做。梦中,他总是能看到那人,血迹斑斑的抱着马头,听到那人口中的轻哼,闻到那股他死都忘不掉的烤肉味道。 其次,就是他身上突然冒出来的小块斑疮。 身上的斑疮,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冒出来的,刚开始只有一小块,他也没在意,不痛不痒,涂了一点膏药就算。 后来变成了一小片,而且开始流黄水,看起来很恶心,他就去看了大夫,大夫说没多大关系,只是普通恶疮,给他配了方药,又给了自制的软膏。 可是,药喝了一个月也不见好,不但如此,到了五月,身上的斑疮已经爬满了整个背部,流出的黄水也是奇臭无比,弄得陆奉天只好暂时告病不上朝。 到了五月中旬,背部的斑疮不但流黄水,还开始发痒,痒得越来越厉害,痒得陆奉天忍不住伸手去挠,这一挠可就坏了,斑疮破掉,背部的肌肤开始溃烂,还慢慢蔓延到浑身上下。 陆奉天慌了。皇帝闻知后,也特赐了御医,去为心腹爱卿治疗。 「这不是恶疮,这是毒疮,而且极为罕见。这毒疮叫人头疮,你们看这毒疮的样子,是不是很像一张人脸?」御医杨德贤指指陆奉天身上的毒疮,对站在一旁的卞青仪和刘婶说道。 刘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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