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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一群饿狼般骨瘦如柴的孩子,他们彼此追赶着,拉扯着,谁都不愿意落在后面,毕竟面包只有一个。 方宁任凭三号抓着他跑,看见三号狼吞虎咽的样子,他一时间还有些反应不过来,直到三号对他狂吼道:“快把面包吃了!”他才后知后觉地三两口吞下干涩的面包。 他们被逼进了死胡同,没了面包的他们在追赶者眼中,如同没有任何价值的污秽物,他们对两人发泄着自己的情绪,不满,凶狠。 两人奋力抵抗,无济于事。 然而这场闹剧,直到最后却变成了混战。 因为在这里同吃同住在一起的孩子们并不存在所谓的友谊,他们之间存在的,是竞争。 谁的食物多,谁就能吃得饱;谁的力气大,谁就能当老大,如此简单的暴力思想。 反而三号和方宁逃开了旋涡的中心,但也还是奄奄一息。 混战结束后,两人倒在原地一动不动,却手拉着手,距离感缩进了…… 他们开始一起干些坏事,为自己谋点好处,比如半夜去大厨房投点东西吃,往院子里的后山上去采点野果子吃,生活开始变得有滋有味起来。 让方宁感到奇怪的是,每次解手的时候,三号总是借故走远;爬树摘果子也从来不让他做;和别的孩子打架,他总是冲到前面。矛盾似乎一夜之间一笔勾销。 后来他才知道,原来小时候很长一段时间,方卓一直将他当成女孩子。因为他长的很好看,皮肤和他妈妈一样白。 直到后来渐渐长大了,他才发现原来方宁和他一样都是男生……心情当真有些微妙。 好景不长,一天夜里,三号对他说了一个计划,他要逃离这里,他要出去。 第二天夜里,当所有人都在熟睡中,两人从商量好的后山出去,然后再绕到镇上,成功逃离后,两人再一路往西。 然而那天夜里,院子里的疯狗一路追着他们跑进后山,惊动了院里所有人,一时间,灯火通明。 两人的踪迹就要暴露。 身后的野狗越吠越响,紧咬着方宁的裤腿不放,情急之下,三号操起手中的铁铲,重重的往狗头敲去,瞬间,狗嗷的一声晕了过去。 两人心有灵犀般紧紧地拉起了手往镇上冲去,逃离痛苦,向往光明。 他们一路往西,离是非之地越远越好,他们再也不愿意受那般苦楚。 一路上,他们风餐露宿,没吃没穿,一时间竟不比在孤儿院好多少。可两人的眼神却一直是坚定无比。 饿的时候,最常见的就是去垃圾桶里觅食,亦或是偷偷跑进饭店偷吃别人剩下的东西。 他们会去捡废品,去卖钱,换来的钱不是用来买好吃的东西吃,而是小心翼翼地存起来。 而三号最常去的一个地方就是网吧,每次到网吧里总是会查同一个人的名字——方秦汉。 电脑屏幕里的方秦汉似乎是一个很有名的人,后来他才知道,这世间冥冥之中都早已注定。 他们不知走了多远,于是决定在一个不知名的地方生活下来。他们像街边常见的流浪孩子,会有好心人给他们一些散钱,而这些并不能解决燃眉之需。加上每个城市都会有的混混头目和底盘归属的划分。 他们成功的被当地的地头蛇暴击了好几次,皮开肉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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