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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下套呢。 我不想当傻冒这时却只能把自己当傻冒,僵直了身任他抱著不动,良久他未动,只是在那蹭啊蹭的,间或还带著满足的叹息。 瞧他这招蛊惑人心的?本是致命的男人,这时候再带点男人刚强之下淡淡的示弱,要命了,怕是再硬的纲铁也会成绕指柔。 可是,你遇上了我,幸或不幸? 於是,我怜悯了,回抱住他,叹了气,他抱得更紧,嘴放肆了起来,吻上了我的脸。 在他吻上我嘴时,我拦住他:“我没有原谅你。” 他笑了,附上我的嘴,“我却爱你。”话语消失在嘴唇舌头相缠之间。 送我回去,却送到了他的住处,看著那在大厦间的豪华公寓,我不进门,对著他冷笑:“金屋藏娇,我是不是应该感到荣幸?” 李越天眉一扬,抽回门卡,一脚踢开门,手驳住我後颈往空气一扬:“别小心眼,我跟温森分手了。”眉间没有了初时看到的暗晦,想必心情轻松了,连跟温森分手这种事都可以说得轻巧。 他在浴室里洗澡,我站在高楼,看著底下的灯光蝼蚁,微微的笑,游戏,这不,开始了,不是吗? 第14章 躺著一张床的两个人,往往是亲密关系,而在这世上,大抵却是同床异梦。 床再大,困住两个人,也困不住心。 他抱住我,吻著吻著安静了,他说,他好久没好好睡;我相信,更或者,他说他爱我,这我也信。 但这些,改变不了什麽,就像唱作俱佳的戏子,明知道自己自己唱到最後那一幕是他死余悲免不了,中间的欣喜明媚也是要演绎得欢欣鼓舞的。 一夜他睡得安稳,我在心思百转,算计著一切,半夜也睡了过去,没什麽好担扰的,这世上折磨人的手段太多,对他,我恰好知道最毒最狠的。 早上他要送我,我说不去公司,要回家。 他换衬衫的动作停下来,反过身来看我,沈默的眼睛直丁丁地看著我。 吴起然在他心里不足为胁,却也是根细针,他说他爱我,再好不过,嫉妒就是他心头的那根针,看不见影子,却时刻能钆得人不安稳。 我一笑:“我没说过要跟你在一起吧?” 他看著我,眼睛黑亮如最诡秘流转的黑水晶,我撇过眼,他转过身,对著穿衣镜扣著扣子,“我送你。” 他的电话一直在柜子上嗡嗡地震著,他忙,他不是平白无故就得他的江山的,时间不比一般人的多,拼得比谁都厉害,他有能力,有脑袋,有背景,还比谁都努力,这些也是当年一一构成了当然我痴迷他的条件。 “不用送,我还知道回去的路。” “我送你。”无庸置啄的口气,他是个强势的男人,不多话,往往一开口就掷地有声。 我没跟他再争,太孩子气,不能情绪太多,冷淡是目前我应该维持的最佳态度。 他以为我在含著一股气对不饶他,沈默著让我撒气,只是冷下来的眼角说明著我不要太过份,他能容忍的深度有限。 一路车在狂飙,到了我家,我开了车门径直下车,不理会他一路的沈默和难看神色,开门时他在背後扯住我,吻住我的头发,“晚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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