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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也变得柔和了,他透过缝隙看见墙头外那人的眉眼,觉得有一点点熟悉,于是就站起来一些。可是外头的那个人却离开了,他长长叹了一口气,完全站了起来,光溜溜地站在野草丛里头。 这一回他就注意多了,也不再等着将水晒热,直接拿凉水冲了一番。他也好久没洗澡了,洗了之后虽然冻得有些哆嗦,可是浑身舒畅,他吹着口哨往外头走,走到院子门口就打了个喷嚏。 他就这么感冒了。 不知道是不是他现在的身体太虚弱了缘故,小小的一个感冒却越来越厉害了,后来还发了烧。他是新来的,没有什么资历,也没有人愿意伺候他,只能自己挨着。第二天早晨他还在睡着的时候,李天霸竟然来了,他迷迷糊糊听见外头的说话声,赶紧睁开了眼睛,强撑着坐了起来。刚抹了一下眼睛,李天霸就推门进来了,看见他坐起来了,笑着说:“我还以为你病死了呢。” “二爷买我来当奴才,我没完成自己的事,怎么敢死。”阿秀警觉地看着李天霸:“你来干什么?” 李天霸却说:“我来找你签卖身契呢,签了卖身契,你就是我们家的奴才了,这样我才能找人治你的腿……你也不想年纪轻轻的就这么残废了吧?” 阿秀皱着眉头看了李天霸一眼,自己忖度了一会儿,说:“签卖身契也行,可是我还要追加几个条件,你同意了我才能签。” 李天霸充满探究意味地看着他,忽然笑了起来,细长俊秀的眉眼露出了一丝浅浅的笑纹:“来人呐,笔墨纸砚伺候。” 他的话音说完,外头不一会儿就进来一个小丫鬟,是春穗,捧着笔墨纸砚进来了,头也不敢抬的,跪在一边将东西奉上了。阿秀脑子还不太清楚,揉揉眼拿起来毛笔。李天霸却明显吃了一惊:“你会写字?” 笑话,当他真是个从小到大就知道吃剩饭的小乞丐呢,他不但会写字,还会写繁体字呢,小学二年级开始一直到五年级,他可是写了三四年的毛笔字呢,那时候整天拿着字帖研究,繁体字只要不是太生僻的他都认识,他成绩虽然不怎么样,可是毛笔字写的可不赖,还得过奖呢,连教他们毛笔字的胡老师都夸他写得好。这一回他有些得意了,说:“会不会我写写你不就知道了?” 李天霸捋起袖子,说:“行,二爷来给你研墨。” “卖身契我没见过,你说我写。” “我也没见过,你随便写,意思对就行。” 阿秀想了一会儿,动手写道:“兹有小乞丐阿秀,洛阳人,自愿进李府当奴才,愿意服从一切奴才应该遵守的规矩和命令……”写到这儿,阿秀忽然脑子里头灵光一闪:“对了,既然是卖身契,我的钱呢,得给我钱吧?” “这个自然少不了你的,按照老规矩,十两银子。” 阿秀现在已经知道十两银子也不算是个小数目了,心里头有些小兴奋。他要银子有好多用途呢。李天霸看了看他写的字,露出了几分惊讶的神色,看他的眼神也发生了一些变化,问:“你读过书?” “读了十多年呢。” 他读这几年的书在现代不算什么,也就是个初中没毕业的水平,可是在古代可不一样了,所谓十年寒窗苦读,那都可以考状元了。李天霸惊讶不已,说:“你家从前是干什么?” 阿秀忖度着门第在哪个朝代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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