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路克斯 (第1/2页)
7.路克斯
早上天还是晴的,中午却忽然落起了大雨。 没带伞的周雨恬也找不到一个可以跟她分享雨伞的同学。一下课,她就把书抱在怀里,一路狂奔到食堂可惜还是完完整整地淋了一身。 整个帝国最好的学生食堂里亮起了巴洛克风的华丽吊灯。但因为雨天的低气压和外面灰蒙蒙的天色,仍让人觉得十分阴沉。 周雨恬在一楼的角落里找到了一个座位,把湿了边角的书放下再去打菜。 一抬头,便看见一个高大英朗的男生坐在二楼,正无聊地往下望过来。 那个男生的眉眼锋利,鼻梁挺拔,有种不近人情的英俊,神情矜傲冷漠,就算只是无意掠过的一眼,都给人极强的压迫感。 他是天生的衣架子,肩宽腿长,身穿统一的蓝黑色学院制服,就好像穿着出席上流晚宴的正装。 或许,称这种男生为男人才更合适。 路克斯。 他也看到了她,表情并没有变化,只是很自然地移开了眼,与他周围那群贵族学生们继续刚刚的话题。 贵族坐在二楼,平民坐在一楼。 学院并没有这条规定,但是自恃贵族身份的学生不屑与平民结交,自成一个小群体。久而久之,也没有平民子弟再自讨没趣地跑到二楼用餐了,大家心照不宣地划出了一条楚河汉界。 虽然能考上中央学院的平民学生有很多都能在未来去军队中任高职,但含金汤勺出生的贵族们对此类新贵仍具有相当高的优越感。 而路克斯的身世更是二楼所有人中最显赫的一位。 他的父辈是世袭公爵;母亲虽是平民出身,但一直是军队的王牌,在四十岁之后灵念突破40%被册封为圣骑士之一,右臂被血魔咬断后又因功被册封为伯爵。 因此,路克斯也是所有人中最倨傲的那个,是那些贵族学生的领导者。 她曾经是他的例外。 高一入学,他认出她是自己母亲当年的副官的女儿,而他们曾一起度过了整个童年。 那时他竟然降尊纡贵地主动跟她做朋友,虽然方式却也是高高在上的 都一个学期了,你的灵念怎么一点进步都没有?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周雨恬,你要做废物我可不拦着你。 周雨恬,不会做就不要浪费时间。喏,给你,我的笔记喂,我又没叫你现在看,到宿舍再看听到没有?没有看到我一直在等你吗! 过来,周雨恬,别逼我说第二遍。 别哭了周雨恬,不知道怎么办就站在原地别动!!!我会来救你的,求你,千万不要动 嗯,那次是她小时候在河边玩,只顾着低头捡石头,没留神越走越深,直到一阵激流把她卷到水里。她靠抓住水草,才勉强站在岸中一片只得容下双足并立的小洲上,周围没有一个人。 她被吓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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