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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的白云城主坐在主位上,道:“让南王的使者来见我。”他终于想起了还在偏厅被晾着的可怜人,或者说,他是故意的。 朗月道:“是。” 半盏茶的功夫都没有过去,矮胖的使者就迈入主室,小而精的眼睛在触及房间陈设时便被撑大不少。 这房间,并不华丽,但摆放的物件陈设却无一不精美,雪白的墙壁,足下的瓷砖,站在男人身后的婢女,无一不是美的。 又美又冷,就好像叶孤城这个人。 叶孤城就像这房间一样,冰冷,俊美,高大,孤独,他坐在大而精巧的椅子上,像一柄出鞘的宝剑,但身上却有人的鲜活气息。 使者不禁想道:不知他与名满天下的西门吹雪哪个更像把剑。 天下没人不知道,万梅山庄的西门吹雪,就是剑的化身。 使者原本是怨恨叶孤城的,但在此刻,世界上怕是不会有哪个人的态度比他更恭敬些,毕竟,谁会用怨毒的眼神看向一把剑呢? 像人的剑,是艺术品;像剑的人,是凶器。 全天下独一无二的大凶器。 叶孤城道:“南王有事?” 使者将怀揣已久的信件拿出,道:“南王有信件要送给白云城主。” 叶孤城道:“拿上来。” 他身后的两个婢女同时动了,朗月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托盘,将雪白的信笺盛放在托盘上,岚风从她手中接过,圆润的手指甲在信笺口一划,便留下整齐的口子。 咕咚—— 使者吞咽一口口水,他今天才知道,这世间上最锋利的武器,不是刀,不是剑,而是女人的指甲。 刀划在男人身上,只会闷声不吭,但女人的指甲划在男人身上,只有哇哇叫的份。 岚风的指甲落在人身上,怕是即使想要一声不吭做英雄,也只能哭天抢地。 叶孤城伸手那信件,将折叠的信纸展开。 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冰冷,脸白得像是圆润的羊脂玉,又或者是珠圆玉润的珍珠,但眉毛却浓黑的过分,眼睛并不是纯正的黑色,反倒是有点浅咖,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气势,因为他的眼睛,实在是很亮,很有神。 一目十行地扫过信件,竟然勾起嘴角,露出一个极罕见的笑容,笑意停留在面皮上,不达眼底,但岚风朗月看着,却不由地痴了。 岚风&朗月:天啦撸,我们冷艳高贵的城主竟然笑了! 他笑得好苏好好看哦! 叶孤城笑了,这对白云城的子民来说,绝对是一件可以让他们津津有味谈上好几天的大事件,只要留着飞仙岛的血,便没有什么能挡住他们对城主笑容的渴望。 之前便说了,叶孤城的脑残粉,遍布整座白云城。 岚风与朗月隐晦地交换眼神,跟特务接头似的。 记下来了吗? 用眼睛记下来了! 叶孤城将信件折叠,塞入信封中,重新塞了信件的信封静静地躺在托盘上,被岚风交给朗月,然后再由朗月捧着走下台阶,交还给使者。 对方恭敬的脸终于挂不住了,脸色一变道:“白云城主,这是什么意思?” 叶孤城道:“你走吧,带着这封信与一句话。” 使者竖起耳朵,他知道,叶孤城即将说出的那句话很贵重。 是不是重逾千金他不知道,但他清楚,一句话的分量就足够买下十个八个他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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