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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太阳落山之前,母子二人终于抵达了市区几百公里外的一个偏僻湖区。 然后,不知怎么回事,我就突然不小心摔进水里去了。 而且更加不知道为什么,我落水的时候,我妈居然不在附近,所以没能及时发现。 我对整件事情一点记忆都没有,但是我哥说,那天的情况其实特别危险,因为我的心脏曾经一度停止跳动。 换句话说,其实我是已经死过一次的人了——虽然只有短短的几秒钟。 而我之所以没有把命交代在那个深不见底的寒潭里,是因为我落水时,恰巧附近有一个脸上有疤的哑巴叔叔,远远地听到我的救命声后,于是迅速赶来了。 虽然等他到了以后,湖面上已经一片平静看不到人影了,但他还是不顾零下十几度的寒冷温度,勇敢地跳下水。 并且,在几度潜下去又浮上来后,他终于成功地在最后一刻,把我从死神的手里给抢了回来。 之后,那个好心的哑巴叔叔把我送到医院,并且替我垫付了所有的医疗费用后,在看到我苏醒确保我还活着后,连个名字都没有留下,就默默地离开了。 再之后,大概又过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妈死了。 车祸。 肇事司机说,她是主动撞上去的。 但由于司机没能通过酒精测试,所以责任方落在了那个说话有口臭的啤酒肚身上。 也不知道我妈哪里弄来的钱,居然提前买好了生命人寿险。 所以去警察局后不久,我们又遇到了上门调查的保险公司,并获得了一笔不大不小的资金,总算是逃过了因为拖欠房租而被扫地出门去睡天桥的悲惨命运。 【182】 以上的一切,都是我哥告诉我的。 我想我大概是天生的记忆差吧。 不过,我人生中交往的第一个女生,同时也是交往时间最久的那一个,分手的时候,送了我四个字的评论。 没心没肺。 当然了,她的原话要比这四个字长得多,并且内容也更加难听,刺耳的程度仅次于乔婷婷。并且,十分凑巧的是,在她和我分手的那一天,就像乔婷婷一样,她的手也搂在劈腿对象的腰上。 醉过哭过骂过撕逼过,大二失恋的那件事,我已经放下了。 而之所以突然又提起这件事,主要是因为,她对我的这个评论,在一定程度上,是正确的。 所以,从前因后果来说,我大概因为曾经溺过水,所以记忆差,从而导致特别没心没肺。 又或者……是倒过来的关系? 总之,虽然那天哑巴叔叔救了我,按道理来说,我应该把他的形象放在心里感恩一辈子。 可是我没有。 非但没有,我甚至连对方的声音长相全都忘记了。 而比起忘记救命恩人更加过分的是,我竟然连自己的母亲也一同忘记了。 遗忘的过程很轻松。我完全不需要像便秘时拉不出来,所以憋住了全身力气去使劲儿。 从来不曾记住过,又来遗忘一说呢。 她活着的时候,我没啥记忆。 倒是等她死后,那场只有三个人的葬礼,我却神奇的记得相当清楚。 我记得那天的太阳明媚得特别诡异--本该暴雪纷飞的日子,突然之间回到了酷暑。甚至就连电视气象台的节目主持人,都禁不住发出了“热得简直不科学”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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