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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应该多到足够让他的内心对这件事毫无波澜。 但现在这位小伙计,他不但起了波澜,他甚至惊叫出声。 身边的人都放下手里的活,围了过来。 他的面前是鱼腥内脏鲜血混在一起的一片狼藉,而他的手中,捏着一颗珠子。 鱼腹藏珠。 众人皆发出一声惊叹。 几十只眼睛一起盯着那颗珠子,小伙计慌张地在袖口上擦了擦血污,大家这才看清它的真容。 那是一颗鸽蛋大小的明珠,有青绿的光芒流动其上,纵然是最粗鄙的山野村夫,也看得出这珠子不同寻常。 众人的嘴都张大了,他们一生中从未见过这么奇怪的事。 空气里安静了几秒,很快被嘈杂的讨论声淹没。 “鱼腹中有宝珠,这是祥瑞之兆啊。” “是啊是啊,以前只听传说中有这种事,没想到今天竟真能一见。” “这宝珠忽然降临,难道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在我们城中?” 大家七嘴八舌的议论着,每个人都一脸惊奇,一脸激动。 确实,任谁一生中如果见到这么奇怪的事,想来也不会无动于衷。 除了陆小凤。 眼前的景象虽奇,他看起来却没有丝毫惊奇,实际上,他非但没有丝毫惊奇,他甚至收起了刚刚还悠然翘着的脚,连挑了半天的白鲈都顾不得拿,便想偷偷走掉。 然而他没能成功,他被一个人拦了下来。 那人乘着一只装饰着各色绫罗锦缎的画舫,正迎风驶来,飘飘洒洒好不热闹。 那人的衣服也和他的船一样潇洒,宽袍长袖,织花绣锦,光彩夺目。 他站在船头,顾不得风里吹来的鱼腥味,大喊道:“陆兄,陆兄,好巧啊,竟然在这里遇见你。” 陆小凤一听到他的声音,便伸手按了按自己的太阳穴。 陆小凤一直觉得,他可以降低标准,宽容世界上不是每个人都很有趣,但他无法忍耐的是,没有趣的人却自以为有趣。 唐镜便是这样的人。 他不是个坏人,实际上他非但不是个坏人,反而是这城内富家公子中大大的一个好人。 他唯一的坏处在于,他身居富贵却向往江湖。 更糟糕的是,他显然以为,结交江湖人士是迈向江湖的第一步,而大名鼎鼎四条眉毛的陆小凤,不正是这城中最值得结交的人? 陆小凤赌钱,他就陪在一边观看,陆小凤吃饭,他就抢着买单,连陆小凤去喝花酒,他也会忽然出现,他帮陆小凤送给春华楼姑娘们的珠宝,比陆小凤自己送出的还多还好看。 此时,他本是乘着画舫游河赏春,却意外在河中看见陆小凤,这怎能不让他兴奋。 他不等船夫将船靠岸,便三两步跳上沙渚,跳到陆小凤面前抓住他的手臂。 “陆兄,真是太巧啦,我前日送帖子邀你游河赏春,你说事忙,却没想到能在这里与你相见。” 陆小凤盘算着推开他的手臂立刻消失的可能性,但终究下不了狠心这样对待一个无辜之人。 他叹了口气,认命地转身。 唐镜的注意力却已经被沙渚上围观的渔夫和一脸茫然的小伙计吸引了。 “怎么了?”他一边问,一边放开陆小凤,顺势腾出手来潇洒地打开折扇。 除了陆小凤,在别人面前他一向是风度翩翩的。 小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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