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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没接。 “不用了,谢谢。” “你看起来像是会喜欢小动物。” 她冷笑,“是吗,你又了解我多少?” 傅修云没说话,面前两只纸碗里的猫粮已经见了底,有小猫没吃饱的,竟然很会看眼色地跑来静好脚边蹭啊蹭。 拖把曾经也是这样,想要吃,或者想要抱,就歪着小脑袋蹭得她裤脚上全是毛。 “不是不喜欢,而正是因为喜欢,不能长久陪伴,才不敢轻易投入感情。” 他竟然将她的想法一字不差地说了出来。 那种感觉就像……他也曾经感同身受? “这几只小的才刚学会吃猫粮,还不认人。物竞天择,它们有自己优胜劣汰的一套规则,我们的取舍还不至于对它们有什么根本的影响。”他又将猫粮递给她,“没关系的。” 静好被几个小猫蹭得没办法,终于蹲下来,给那两只食碗里重新添上猫粮。特别小又既不到前面去吃的,她就放了一些在手心里喂给它们。 小猫的舌头柔软得不像话,从她的掌心舔过,竟让她也自言自语般说:“我养过一只猫,名字不好听,但长得很漂亮,最开始也跟它们一样,是一只流浪猫。” 傅修云听得很认真:“后来呢?” “它跟了我七年,东奔西跑,国际航班都坐过很多次,活得很皮实。我不知道它到底几岁,我身体不好的时候它身体也不好了,最后大概是到哪个地方躲起来,死掉了吧……” 谁能想到拖把那么漂亮的猫也曾是个小流浪。 上一世她刚随傅修云出国的时候,隔壁邻居太太看她总是一个人,搬家前把自己收养的小猫委托给了她。 尽管傅修云不喜欢猫,但还是从此开启了两人一猫的生活。 收养的时候它应该就已经成年,却还是愿意亲近人,填平了名为孤独的利器在她生命那几年中凿出的空洞。 猫有人所不知的灵性,天真,一定程度上影响它的饲主。 因此隔着几千个日夜,回国后很多人仍觉得叶静好还是那个没心没肺的大小姐,大约也有这只猫的功劳。 但签字离婚后的第二天,她就发现猫不见了。 拖把毕竟年纪大了,之前看着已非常虚弱,猜它大概走不远,但也一定是藏到不会轻易被人找到的地方去了。 据说猫在感觉到自己身体快不行了的时候,会找极度隐蔽的地方躲起来,不让天敌发现自己。 静好却觉得它是不想在主人面前死去,徒惹伤悲。 眼前多出干净的手帕,她才发现自己竟然掉眼泪了。 “对不起,让你想起伤心事。” 静好并不觉得自己是伤心,她只是有种人不如猫的感慨。 “只是过敏反应而已,你不要误会。”她恢复了原先的冷硬态度,推开他的手,“猫也喂得差不多了,我可以上车了吗?” 她与他说话也并不夹枪带棒,但就是拒人于亿万光年之外。 大概是真的累了,或是等待的过程太安静,太百无聊赖,她上车后不久居然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身上搭着军呢大衣。 那种熟悉的气息,不用想也知道是谁的。 但傅修云本人却不在车上。 她扯掉大衣,扔回驾驶座。 最后是连睿庭开车送韦婉和司晨她们出来,又将她们一道送回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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