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揉了一把她的脑袋,“傻姑娘。” “他跟你说了一样的话,也叫我傻姑娘,说我值得让人真心对待。”小玉一把鼻涕一把泪,说着说着又笑起来。 恋爱中的姑娘啊,肆无忌惮地又哭又笑,因为被宠爱,所以有恃无恐。 “所以你就决定要恋爱了?”我想起半年前,小玉深夜给我打电话,兴奋地告诉我她终于找到喜欢自己、接纳自己的男朋友了。 “嗯,恋爱的理由,其实真的好简单啊!他说出来的时候,你会觉得就是他,就在那么一瞬,让你觉得就是永远。” 从小玉嘴里说出来,的确好简单...我忍不住想,未来会不会有一天我也能恋爱呢? 我恋爱的理由又会是什么呢? 第10章 . 恋爱的理由(二) 原来这就是恋爱的最…… 第二天和小玉他们到酒店自助餐厅吃早餐的时候,我有意无意地瞄了眼厉杰左手腕上的纹身。 可以清楚看到是个“宝”字,宝盖头上被他用花纹元素巧妙地遮盖住。 如果不是小玉提前给我剧透,我不会联想到原来是个“莹”字。 设想一下,将来他的下一任女友,看到男人愿意为了他们的爱情而纹身,相信应该会挺感动的吧。 小玉挺了解我,是她让我在上句尾加上一个“吧”字。 她说,很多恋人都会为爱人的小小举动或付出而自我感动,但她觉得我不会。 当时的我不属于那类容易感动的人群,反而会感到压力十足。 我像只胆小的蜗牛,别人一碰到我的触角,甭管对我好还是对我坏,我都会刺溜一下躲起来。 和祯炎结婚后,有一天醒来,看着身边睡相乖巧的他,纯洁干净如天使一般。那一瞬间,我认为自己可以为他做任何事。 譬如若是有人怂恿我纹个二火,我也会毫不犹豫地答应。 综上所述,那个时候我不喜欢厉杰,所以无法理解他的行为,也不会主动去代入自己理解那个行为。 或许他爱那个女生的时候,当下就是真实的深爱。 每一刻当下的感动都是事实的存在,所以厉杰愿意去做一些事来证明那份感动。 再延伸举个例子,女人不能去质问男人有没有喜欢过自己这种问题。他肯定会回答,在某 个当下,他是爱的。 真要问的话,也得换个方式。因为问题的关键是喜欢了多久。喜欢一秒也是喜欢,喜欢一个月、一年、十年也是喜欢。 感动和喜欢一样,首先得有“是与否”的问题,接着才是留存时间长短的问题。 我终于想清楚自己对厉杰的感情,首先终止在“是与否”这个阶段,因为选了“否”,不喜欢他,所以就没有时间留存的后续问题。 不喜欢,所以无法感动。 那天晚上实打实浪费了一间房,周凛是个相信有超现实存在的人,怕鬼,胆小得很,不敢自己住,所以整晚都赖在厉杰的房间睡。 下次我还郭佳的人情,还是得按两间房算。 *** *** 我们在自助餐取食区又见到了祯炎。 之前听说他就住在深圳,看来会议期间他蛮敬业,周六都不回家,直接住在酒店。 祯炎身旁站着的是董事局大佬Leon,我挺奇怪他竟然还在,前天晚上大夫人在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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