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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是比第十一中更好的Y市第一中学,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居然拒绝了。不过罗琼反倒庆幸,因为后来孟小轩考到第十一中学,再次成为罗琼的同班同学兼同桌。 “可恶的孟小轩,讨厌的孟小轩,坏蛋孟小轩……”不过一个学期,罗琼就恨透了孟小轩,原因很简单,因为孟小轩,她成为了班里的万年老二。明明小学和初中的时候,两人都还是各有胜负的,虽然孟小轩胜出的次数比较多,但也远没有像现在这般取得压倒性的胜利。进入高中后,功课难度增加不少,而罗琼第一次离开爸爸妈妈,难免就贪玩了一些,每次考试,不论大考小考,她都落到孟小轩之后,这倒也算了,最可恨的是,她居然始终保持第二名,班上一群好事的男生就戏称她是万年老二,让她一个女孩子情何以堪,所以,她怒了,每天泡在图书馆里,绝不比孟小轩早走一分钟。 大学时,罗琼和孟小轩第一次做出不同选择,孟小轩选择了建筑学和经济学,准备拿个双学士学位,而罗琼自从小时候看见爷爷被一身病痛折磨,就立志要学医,因此选报了最传统的中医学专业。但两人依旧在同一座城市,同一座大学城,同一所大学,宿舍间的距离步行也只需要十多分钟。 正文 第26章 大学 一 上大学很自由,可以读自己想读的书,干自己想干的事。当然,如果你不想读书学习,一般也没人会逼迫你。上大学后,也许是养成了习惯,也许是真心向学,罗琼依然很是努力的学习,除了上课,就是和罗小轩泡在图书馆里吸收知识。 三月清晨的风还带着丝丝凉意,穿过宿舍楼外整排的树木,吹到人身上十分的舒爽,被林间鸟鸣闹醒的罗琼,随便披了件夹棉牛仔外套,就站在窗口吹风,看着远远近近、深深浅浅的绿,只觉心旷神怡。嗯,平常都是孟小轩买了早餐过来接我去图书馆,难得的周末,难得的早起,难得的好天气,不如叫上他一起到文化街吃早餐去。心动就行动,看了看手表,发现时间还很早,罗琼拿上背包就走出了宿舍。迎着晨风,沐浴着暖阳,罗琼忍不住轻轻哼唱起来: 阵阵暖和的春风,吹开野花一丛丛,绿水流不尽,青山笑融融,世外桃源春意浓,在这个美景良辰,让我们互诉情衷,心相印,影相重,脸儿比花红,虽然美景去匆匆,虽然人生犹如梦,只要我们俩把握好时光,春天就会永留在心中 歌词优美,旋律动人,奈何歌唱者严重五音不全,不多时,她便识趣的停下了,不然估计附近区域会发生闭月凋花,沉鱼落雁的系列惨案。走了几分钟,罗琼隔着重重树影看到了孟小轩所在的宿舍楼,她脚步轻快,面带浅笑,想着要给孟小轩来个surprise,所以并不声张,走近几步,却看到一个酷似孟小轩的身影正和一个身材高挑,背影窈窕的女孩子在交谈着。她一时好奇,侧身躲到一颗大树背后。 “孟小轩这是在搭讪美女吗,哈哈,等会一定要敲他一顿大的。”罗琼心中腹诽。“说不定只是单纯的美女在问路,孟小轩同学是空欢喜一场,还得本姑娘去安慰他,哎。”她腹黑的猜测,心中暗自贼笑。 诶,隔得有点远,听不到他们说什么啊,是不是该悄悄挪近一些呢?罗琼正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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