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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闲不住,蹿到新认识的几个学士房里,扑腾着也要跟一帮闲不住的小伙子去逛县城。 二少瘸着个腿,大街上坚决不让掌柜扶着,杵着一根临时找来的木棍招来不少人的侧目,忙着神游晒太阳的二少,已经习惯了万人瞩目的二少,对那些侧目无动于衷,这可就苦了一群小伙子们,他们走走停停等他,二少渐渐发觉他现在的处境,好听了是掉队,难听点就是个累赘。 二少心底开始不好受起来,逛到一半就随便扒着一个小摊前,“你们先走吧,不用管我,我想在这儿多看看!”,说话的时候狠狠地盯着小摊贩老板那忙来忙去捏面团儿的手。 小伙子们也不勉强,自顾自地找乐子去了。 掌柜摸摸口袋,还有几个子儿,随手在他停留的小摊子前买了个炸得金黄的面人儿,昂了一声伸到司昂面前。 “跟坨粪一样,能吃么?”司昂看到那扎着俩小辫子的泥娃娃,哄三岁小孩儿的玩意儿,谁吃这个谁有病!! 摊贩脸色难看起来。 “......”掌柜收回手上的东西,对摊贩抱歉地笑了笑,向二少甩来一个你真不识货的眼刀子,将那金黄色像大粪一样的东西凑到嘴边一口咬下了娃娃头,还赞了声——“真香!” “.......” 二少惊讶地看着他将那坨东西神速地嚼巴吞了,想起了自己做人准则中的第八条——绝对不能错用别人喝过茶的瓷杯。 作者有话要说: ☆、夜黑风高 这日清晨,红鹿吉大酒楼的大堂里客少人稀,几个年轻的学士聚成一个圈儿正在分享这几日的趣事见闻,连百无聊赖的庞彻都被引了过去,端了杯茶水装模作样时不时往那边瞥一眼,见一位穿着蓝布衫的廋白年轻人被旁边一个油头小子说的荤段子逗得哈哈大笑,这人正是那日在北方协助胖趁热守住阵角的年轻人,听说是个小户曹尚书家的公子,名字叫公孙来,不仅生得眉俊目秀,而且待人亲和,谈笑生风。 那公子无意间和庞彻对视了一眼,庞彻颔首打招呼后收回目光静静地注视着桌面儿,桌上啥都没有啊,换司昂嘴里肯定在心里冷哼一声,这别扭不合群的小屁孩。 公孙来旁边的那人正是当日激战时在南方守阵,跟着公孙来的武士吴八文,父亲是个混江湖的狠角色,颇受道上人的敬重。 此时那公孙来压低了声音道:“别看这县城虽小,可却人杰地灵,公孙听闻毫州有七好,第七是县太守的骑兵队,以一当百。第六是巴凤街的铁匠铺,锤锤连着可砸出曲儿来,第五是尤老婆子的辣白菜,吃了嘴唇要足足厚一圈麻上一整天。第四嘛,第四是这临清河上的客船,款款别致,最重要的是划船的都是一顶一的好女子,第三还要说到县太守,说笑了,第三其实是县太守后院里的一条狗,每到洪汛期堤坝冲毁前就狂吠不止,救了城里的许多性命。这后几样儿公孙都领教过,名不虚传,只这最后两样儿,公孙此行怕是无缘得见。” 庞彻竖起耳朵听得正有趣,听他这样一停,不耐地扭了扭头,看见圈子旁边一张桌子上,那位以晕马闻名整个队伍轮廓俊逸的年轻人手里捏着一块黑炭和白纸,顿在那里眼睛巴巴地望着公孙来,就等他说下去。 “最后两样别说是公孙,在座怕是都没有那个福气啰!”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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