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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提问;④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⑤不得使用传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 …………” 一连宣读了好多条后,书记员深吸了一口气,“全体起立,请审判长、陪审员入庭!报告审判长,本案原告代理人、被告及其律师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审判长是个一脸威严的中年男子,只听他道:“全体人员坐下。宣读各方当事人出庭人员名单。” 宣读后,审判长问“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无异议。” “无异议。” “经核对,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审判长敲击了法槌,“南镜枢叛国案第一庭现在开庭!”? “根据有关规定,本院已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和出庭通知书分别依法送达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告知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各方当事人,本院的诉讼须知收到没有?权利、义务是否清楚?是否收到?” 此案的被告是南镜枢,原告便是游悍他们发起的了,但此案涉及到国家安全问题,在崇华的法律规定下,自然不能以游悍为原告,只是有个律师罢了。 便听原告代理律师道:“诉讼须知收到,权利、义务清楚。。” 站在被告席上,南镜枢一脸淡定地说:“收到了,清楚。” 封翼替南镜枢请的律师陈麓尼也道:“诉讼须知收到,权利、义务清楚。。” 审判员:“根据第45条的规定,审判人员和书记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告知双方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各方当事人,对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代理律师:“不申请。” 南镜枢:“不申请。” 陈麓尼:“不申请。” 审判员:“进行法庭调查,原告陈述事实与理由。 原告代理律师随即宣读了起诉状,说得那是在理在据,搞得南镜枢真成了个卖国贼一般。 审判员听后,转头看向南镜枢:“被告答辩。” 南镜枢不紧不慢地说道:“第一,我赚的每一分钱都是合法的,我可以把必要的证明呈给审判长,我可以保证,绝不存在为了金钱而和别国做交易的行为。第二,关于我的属下苏涅是卡斯特星人这一点,我并不知情。第三,逃狱的事情……这不是逃狱,是劫狱,是卡斯特星的人冲到监狱里来把我抓走的,关于这点,我觉得,需要问责的,是监狱系统,而且,监狱方面也拿不出录像来,这不是很可疑么?我完全有权力认为,是有人在背后黑我!” 第一百四十六章:窝里反 一来二去的,庭审继续着。 照理说,这种案件是不会在当天就宣判了,弄个不好就要来个二审三审什么的,然,就在庭审进行中之时,封翼带着苏寒和青龙进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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