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龙傲天的同胞哥哥_第231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231节 (第1/2页)

    既然泠霜的战事解决了,秦修越开始跟古昀商量季鸿云的事情。

    绛佑被秦修越支开,这孩子有点傻,在旁边听总是化身十万个为什么,秦修越不想解释半天。

    “我这几天都在观察季鸿云。”

    “他不是被你弄死了?”古昀用手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

    “不仅没死,还知道音琉璃、陆郅他们都是你分魂。”

    这个秘密可是古昀在众多模拟时间线中反杀季鸿云的关键。

    之前的模拟时间线季鸿云都没发现这一点,如今发现后很有必要给老六提醒一下。

    “?!他从哪知道的?”

    古昀听到这个消息‘腾’的站起来,季鸿云在天骄大比的时候明显不知道,后面回王都城更没跟那几个分魂接触。

    之后便是在泠霜王朝的碰面,按道理说季鸿云根本就不可能知道。

    当然最让古昀想不明白的还是季鸿云怎么死而复生的。

    秦修越的杀人手段,只要动了杀心,就没有杀不掉的,这个季鸿云有点不对劲。

    “我之前说过他可以预知未来,现在你应该能懂了。”

    季鸿云不断重生的事情还是不说了,不然还要解释一堆。

    “你怎么知道的?”

    季鸿云可以预知未来,古昀是听秦修越说过,但那时候对方还不知道音琉璃他们是自己的分魂。

    现在对方预知到他们都是自己的事情,秦修越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这消息恐怕季鸿云连自己同盟都不会告诉。

    “我也能预知未来啊。”

    秦修越这话还是保守了,他甚至能借助日月轮回到真实时间线的‘未来’。

    “啊?”

    古昀看着秦修越,预知未来这么逆天的术法是这么好学的吗?怎么好像谁都会啊?

    “给你说这些,是提醒你以后不能再用分魂扰乱他判断,别被人将计就计。”

    秦修越完完整整的看过季鸿云在模拟时间线上的一切,又补充了一句。

    “不过,云海凝可以排除在外,他不知道这个也是你的分魂。”

    模拟时间线中没有自己的存在,云海凝所在的水月圣地,每次都逃不了被那对癫公癫婆嚯嚯。

    “哦哦,那他现在在哪?”

    古昀不会怀疑秦修越说的话,至于为什么只有云海凝这个分魂特殊,只能等发生到‘未来’才清楚是什么原因。

    秦修越之前是去忙季鸿云的事情,他还挺想知道对方现在什么情况。

    “回王都城了。”

    对方既然回了王都城,就表明不会在这边有什么动作,他也能松口气。

    季鸿云虽然是他父皇的门生,但他总感觉这人另有目的。

    “那他没死也是因为能预知未来?”

    “差不多。”

    秦修越看着季鸿云的气运点已经在想对方后面会怎么针对他。

    “等这里的事情处理完,我们也要回去。”

    秦修越说这话的时候,脑海中闪过那个一直待在国祭台深处的【守道人】。

    “好。”

    古昀现在就是秦哥说什么就是什么,能预知未来的大师兄还能害我不成?

    之后,秦修越在用生命法则和死亡法则相互感悟,这种方式要比单独感悟一种有效率的多。

    被秦家主安排过来说是保护秦修越的修士们,自从那晚看到自家少主提剑一打二,还是两个渡劫期后,他们心里苦啊!

    保护不了少主,反倒被少主保护了,受到的打击比那两个灰溜溜跑掉的渡劫期修士还要大!

    本来就帮不上少主什么忙,结果现在连打手都当不上了,所以那天过后,他们都自我反省了好几天。

    还给家主写了飞书,秦家主收到后,看完内容后也沉默了一会。

    此前家族带队去往剑阁参加天骄大比的时候,就听过剑阁阁主使用本命剑跟他孙子切磋,他还以为是指点,现在这么看倒是真的有些切磋的意思。

    合体一打二渡劫,稳占上风,他活几万年了确实是第一次听说,沉默过后就是高兴,连秦修越为什么介入无双王朝的事情都不过问了,孩子想做什么就由他去吧。

    于此同时,王都城内的皇城中,季鸿云悄无声息的回来后,直接通过密道来见雍和帝。

    进来直接跪下。

    “臣,有负陛下所望,恳请责罚。”

    “我记得之前有提醒你注意些分寸,这次怎么这么冲动?”

    雍和帝从下属那里得知季鸿云不见踪迹后,同样感知不到对方的存在。

    没有死亡但也不见感受不到存在,这让雍和帝对季鸿云的看法变得跟之前有些不同。

    “是臣错估了秦家少主的实力,两个渡劫期根本困不住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