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节 (第2/2页)
这一枪是,周褚壬开的。 “小祝有句话说得对啊。”他笑着说,“竞争,从不公平。” * 七步之内,枪又准又快这句话是有一个前提的。 那就是你得会用枪。 换句话说,尽管现在是周褚壬手里拿着枪,但这并不代表他真的会用。 不然他也不会只打出了一发就被近身袭来的郑二一拳打得正中面门。 而接下来不管他扣动了多少下扳机,也没有第二发子弹打出来。 “周助理,承认自己在一些方面不如别人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儿。”从郑二的口袋里隐隐传来金属撞击的声音。 原来他在之前把玩枪械的时候就将其他的子弹悉数退了出来自己收了好。 然而就在郑二打算下手让周褚壬暂时失去行动能力的时候,祝云宵那边又有了动作。 他射出了第二发子弹。 而这一发子弹正中了郑二拿着刀的虎口。 那把刀掉落到了地面发出了脆响。 郑二的右手血流如注。 周褚壬抓住这个机会将郑二反压了下去,顺手将那刀捡了起来捅进了郑二的小臂。 瞬间,局势逆转。 可郑二毕竟受过训练,而且在北区这种荒蛮之地待了好几年,手臂被贯穿了居然连一声惨叫都没发出来。 这个狠人直接顺着刀锋的方向,让它切开自己的皮肤与肌肉,径直将自己从刀的固定中解了出来。 周褚壬哪里见过这般癫狂的举动,来不及反应就被郑二死死捏住了喉头。 “求仁得仁啊,周褚壬。”郑二说出这句话后手上猛地施力,硬生生掐得周褚壬喉头发青,整个人缺氧晕眩了过去。 可郑二不会在同一个坑里跌上两次,这次他非常干脆地抄起刀结果掉了周褚壬。 毕竟,那公平的承诺已然作废了不是。 周褚壬眼中的光芒渐熄,但他大概是愿意的,毕竟他死之前都在为了自己而竭尽全力。 只是技不如人,输了罢了。 这,多新鲜吗? 那边祝云宵也没闲着,非常干脆地将周褚壬掉落在一边的原属于汤彦的手枪踢下了楼,随后在周褚壬彻底咽了气后步步逼近。 “恭喜郑先生在与周先生的竞争中获胜,那么现在,你的对手是我了。”他冷冷地说,“关注我的动向关注了那么多年,真以为我毫无察觉吗?” 看到此情此景,汤彦明明处境危机居然还有心思发出了一声喝彩。 他仰天笑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精彩!” 随后又以几乎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线喃喃道:“果然是祝潇的种啊。” “要是我也有这样一个孩子,是不是也挺好的?” * 场面的局势非常混乱,而郑二的思绪比局势还要再混乱上好几分。 在祝云宵开了第二枪后,郑二便发现了对方根本就是来搅局的这样一个事实。 这就让他感觉非常不对劲。 因为无论是他自己还是已经失败退场的周褚壬都有着这样的一个未曾宣之于口的共识: 这祝云宵一定也在找那十吨黄金,而且目标一定不是那表面上的十吨黄金。 他一定是为了那十吨黄金所掩护的那样东西。 关于祝潇,虽然也算是个曾经的传奇,但因为人间蒸发了那么久,已经被人们淡忘了去。 但他们这些最接近于香城机密之人可忘不了。 因为他们知道,就是因为这人从中作梗,导致那十吨黄金连带着它所掩护的东西一并不翼而飞,进而间接导致了当时的特首被人卸了职。 但其实这个故事里还有一个很难让人注意到的点。 祝潇在人间蒸发之前回过一趟家。 所有人都在猜测他是不是带走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不过,他们似乎忘记了,当时祝潇的家里还有一个他的儿子在。 大家都直觉地将当年那个年仅六岁的小孩当成了一个非常无关键要的因素。 只有周褚壬和郑二不这么认为。 因为他们见到了回到香城的祝云宵。 如果是这样一个人,就算当时他只有六岁,祝潇也未尝不会尝试把一些事情交给他。 大概是怀着这样的想法,两个人明里暗里给祝云宵的一些小动作开了绿灯。 现在鱼儿吃了那么多食物长足了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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