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节 (第2/3页)
光明精灵的部落,找他!” 她已经进本生活了八个月,魔灵给她的唯一提示,就是确定千里也在这里,但她找不到。 她为了能把消息散播出去,用八个月时间干上家主之位,大张旗鼓的寻找一个银发美人。 可时间过去了大半年,千里也还没主动找她,凭他的能力,没能放出丁点消息,只能是处境不妙他无法联络苏灯心。 她不能再等了,她现在就要把版图扩张到荒林之外,到光明精灵的地盘撒野。 苏灯心的新角色是个纯种吸血鬼,这该死的书有个设定,尊贵的纯种血族长久不喝所爱之人的血液,就难以平息真正的饥渴感。 所以,苏灯心这八个月渴疯了,她的双眼一直都是血亮的,火辣辣的烧着。 她那双亮起来的眼睛极其恐怖,尤其坐上家主之位后,家臣很少有敢抬头去触碰她目光的。 这个家主快疯了,如果再找不到令她心动的血伴,她一定会在长久的饥渴中丧失理智,从明主沦为暴君。 苏灯心也确实到极限了。 他们和她说话,向她汇报工作时,她的那双热烫的血色双眸却只会注意到他们的脖子。 她能看到血在那些血族的血管内流动,她甚至能听到午夜月光洒落在地毯上轻微的声响。 每一天的黄昏,她都会用枪指着心脏,想要扣动扳机,让银弹打穿她的胸膛,自尽出本,放弃这个世界。 而每一次,在扣动扳机的瞬间,她都会想,我都忍到这个地步了,不咬破千里的脖子尝一口他的血,实在是太亏了。 好不容易,她成为了吸血鬼,她一定要体验一把,将牙齿埋进千里的肌肤,让他的血液融进她身体的滋味。 她一定要找到千里,一定要找到! 找到后,就大喝一顿,抱着被她吸干的千里,撑死自己出本——疯子苏灯心如是想。 为了让自己的狂躁不失控,苏灯心玩命的将自己的名声和事业干到海内外皆知。 于是,她抱着想要咬一口千里的,最底层的渴望,荒唐地将事业干到了巅峰,带领血族用短短的几个月,站到了这个世界的食物链顶端,把血族的疆域拓到了大海边,让短生种和矮人们臣服。 现在,这个世界的版图,只剩下荒林的另一侧了。 这个世界,迎来了属于血族的暗夜巅峰。而一切的根源,只是因为血族的君主馋她同学一口血。 两个月前,苏灯心和守荒林的木精灵们打了一战,紧接着卑鄙的用绿宝石和荒林自治权“打动”了一位木精灵,这位木精灵成为了新的部落领主,紧接着,安逸的精灵部落向血族敞开了大门。 新任的木精灵部落领主冯德,用一种体面的方式欢迎了血族的到来,冯德向她发了邀请函,上面写着商讨精美白宝石生意的字样。 苏灯心亲身前往,只带了个小女仆。 今夜,她的目的地正是冯德家族的暗林城堡,而在暗林城堡中,不出意外的话,冯德会促成她和光明精灵领主的见面。 光明精灵喜欢白宝石,从前,精灵们通过与矮人交易获得白宝石,而现在,听命于血族的矮人不再直接与精灵们交易白宝石,想要白宝石,就必须联系她这个卑鄙的中间商。 女仆仍然念着故事,苏灯心的情绪在她没有起伏的读书声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和。 她的手指隔着干练的黑色制服,摸着口袋里的银弹枪。 车停了。 门口提着灯背着弓的小精灵们欢迎了她。 领主冯德就在餐桌前等候她,他有一头漂亮的金发,白皙的皮肤看不出年龄,碧绿的眼睛里却沉淀着岁月的痕迹。 除了领主冯德和上次眼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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