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杀人 (第1/2页)
当天中午,段毅便从白希文处讨得一封书信,从沙麓山金鼎派中出走,施展岳王神箭的轻身武功,赶往山下的大名县城之内。 当初从县城往沙麓山,段毅步行,自清晨天未亮便出发,直到正午之后才走到山上,如今同样距离,却是只花费了不到一个时辰的时间,可见其脚力已经大有长进。 进入城内,段毅径直赶往大名县县衙所在,持白希文手书奉上,很快就被看门的衙役迎进县衙后堂,在一片袅袅檀香当中见到两个穿着便服的中年人。 这两人好似正在县衙后堂品茶聊天,一人年长些,气质儒雅,文质彬彬,一双眼睛温和有神,看起来极有风仪,正是大名县的胡县令。 听白希文说此人颇为贤明,断案公正,受到县内百姓的爱戴。 而随侍在胡县令身旁,年纪稍小一些的则是胡先令的师爷,在介绍过后段毅得知他姓李,便称为李师爷。 金鼎派在魏州极有势力,黑白两道皆有关系,而白希文又是金鼎派极有名望之人,因此手持手书的段毅受到胡县令和李师爷的盛情款待,丝毫没有因为他的年纪而有所轻视和怠慢。 对于白希文信中所请,也是极为爽利的答应,只听李师爷摇着纸扇说道, “这还真是段少侠来的正当其时。 我大夏的处刑时间大致可以分为两种。 一种是立即执行,这般恶徒都是罪恶滔天,引起极大民怒之辈,一般被押解至菜市场东头的刑台上问斩,以平民愤。 另一种则是秋后问斩,也就是说须得等到秋分之后才能处刑,盖因春生秋死,以遵循天道之理。 还好我大名县衙刚刚判决了一个死刑犯,只是还没动刑,不然这件事也很难办。” 段毅在两位文人面前显得很有礼貌,说话轻声细语,坐姿端正颇有风骨,乃是自小被段父调教形成的习惯,也让胡县令和李师爷很有好感。 他对于这个死刑犯颇为好奇,同时也是为了坚定心中的杀意,便询问此人的具体情况,经过胡县令和李师爷的解释,才知道这人的情况。 这人原是大名县内的一个普通百姓,但生性好赌,本来是殷实之家,却被他生生败光,让人扼腕。 尤其是此人一旦输钱,便去酗酒,回到家中便对妻儿拳打脚踢以作发泄,终于使得妻子不堪其辱,与他和离,带着儿子回了娘家去。 这人经此一事,仍不悔改,三天前晚间喝得大醉之后,跟随一良家妇女身后将其侮辱,事后怕被人认出行迹,还活活掐死了这妇人,犯下大罪,被抓捕后承认杀人,被判以斩首之刑。 一切可说十分明朗,按照大夏之律来说,此人死有余辜。 本来该是明日拉到县内中心的菜市场刑台上处斩,但今日段毅既然来了,胡县令也愿意卖白希文一个面子,便可交由段毅处死,随时可以动手,左右简略一些程序罢了,没什么影响。 听到这里,段毅也不想浪费时间,拱手谢过两人,便提出现在便动手。 他与林伯晖一战迫在眉睫,形势严峻,对方又带给他极大压力,一分一秒,都容不得浪费。 何况他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办。 两人也干脆,便出了手令,盖了印章,派人将这死刑犯从大牢之内提出,送到菜市场准备行刑,至于动手之人,便由刽子手换做段毅。 段毅再次拜谢,跟着一个衙役去换了一身衣服。 头扎红巾,上半身是赤膊短衫,下半身则是紧身的长裤,很有现代服装的精髓。 当来到菜市场东边的刑台时,在外围已经聚集了约莫几十个稀稀拉拉的百姓,大部分是青壮年,少有妇人和孩子,对着邢台上跪扶在斩首木桩上的死刑犯指指点点,露出鄙夷唾弃之态。 当段毅手提一柄锋刃殷红的大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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