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侠_赤侠 第62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赤侠 第62节 (第1/2页)

    哗!!

    洞穴暗河传来水声,一人从中跃出,正是魏昊。

    只见他精赤着上身,一手攥着一颗白晶晶亮堂堂的石头,一手掐着一只刺猬。

    那刺猬肚儿滚圆、浑身打颤,还时不时地从嘴里喷着水,可见是真的喝饱了。

    “老、老爷被那秀才打死啦——”

    一声惊呼,整个魔窟中的小妖怪都是狼狈逃窜,唯恐自己少生了几条腿,更怕那杀星追上来。

    “都得死!!”

    石头揣好,手指成爪,腰间剑囊顿时飞出五枚小刀,只要魏昊闻到气息的妖怪,尽数杀死,一个不留。

    几只倒挂的蝙蝠、趴卧的田鸡,魏昊留了它们性命,因身上没有腥臭,没有害过人。

    “大王饶命!大王饶命!大王饶命……”

    肿泡眼的田鸡,带肉翅的蝙蝠,在地上连连磕头。

    “你们既然在这白仙庙,为何不吃人?”

    “啊?”

    两只田鸡愣了一下,绿色的一只开口道:“大王,我们两个是本地的青蛙,多在田间地头捉虫,枯骨山周遭的老乡,也不曾驱赶打杀过我们,这……这如何下得去嘴,害那些人的性命。”

    另外一只黑色带金边的大青蛙跟着道:“我幼时未得灵感,不得智珠,有个孩童将我养在水缸中数年,倒也不是圈养,时有去菜园子里吃些白菘上的虫儿,夜里也有飞虫,日子很是逍遥……”

    话到这里,大青蛙竟然有些怅然,抬起光洁溜溜黏黏糊糊的手掌,指着一处骷髅:“如今他已不惑之年,却成了一具白骨。小的虽是精怪,本该天生地养,可这情分挥之不去,便如绿哥儿所言,哪能下得去嘴……”

    随后,大青蛙又道:“可小的跟绿哥儿,不过是小怪罢了,便于心不忍,也反抗不得大妖,在这里打打杂、收收尸,也算是保全性命。”

    “嗯。”

    魏昊满意地点了点头,能在他面前把话说得完整有逻辑,基本上是真的,即刻间是想不到这种话。

    再者,魏昊能嗅探出它们的变化,心跳、呼吸、眼神甚至是微弱妖力的流转,闭着眼睛都是无所遁形,有没有撒谎,一看便知。

    “你们无罪。”

    魏昊此言一出,几个小怪连连磕头,口中高喊:“多谢大王!多谢大王!多谢大王……”

    “你们收敛尸骸,也算是有一份功劳,此事我会告知本地县令和阴司城隍,要是运气好,得个村落小庙受人香火,那也是你们应得的。”

    “还、还有这等好事?!”

    两只田鸡大喜,趴在地上顿时叫道,“若得香火,必定日夜维护田野,除虫决不懈怠!”

    五只小蝙蝠怪也是万万没想到,自己不贪一口血食,竟然还有这样的好处,当下也是吱吱叫唤,连连道谢。

    魏昊拎着刺猬精离开洞窟时,有只小蝙蝠不敢见光,在洞窟里磕了个头才道:“大王,您那白色石头,是枯骨山的本地精华,可作夜明珠之用。不过小的听说,有仙家以山精祭炼,可作法宝,好似‘乾坤一掷’。”

    “噢?”

    有些诧异,赶紧摸出来那块刺猬精的白色石头端倪,果然是块雕刻印章的好料子,这要是成了官印,让汪伏波来一下,可不是“乾坤一掷”么。

    “不知是哪个仙家,会祭炼这种法宝?”

    魏昊看着小蝙蝠问道。

    “我有个表舅在北阳府人家做个福兽,想来是北阳府的仙人。”

    “那是个屁的仙人,我知道是谁了。”

    不是徐宜孙还能是谁?

    正好,那老牛鼻子居然连本地又钻出来一窝妖魔都不知道,这除妖人除的是个什么鸟妖!

    什么仙人真人,通通狗屁!

    到了外头,白仙庙早就一片狼藉,庙宇坍塌、山道损毁,原本香火旺盛的气象,立刻现了原形,不知道多少男女老少在那里呜咽哭泣。

    魏昊见了顿时大怒,上前喝道:“都哭个什么丧!!还不收敛亲人尸骸!这妖怪已经被我捉了!”

    说罢,魏昊将溺水的刺猬精抓在半空,众多着了道的乡民顿时咬牙切齿,盯着刺猬精双目血红,叫嚣起来:“打死这个害人的妖怪!!”

    “打!”

    “打死它——”

    然而魏昊却是吼道:“都给我滚!!这精怪我还要拷问情报!!轮不到你们来杀!”

    “它是精怪,你作甚护着它,它害死了我……”

    啪!

    魏昊上去就是一个耳光,一脚将说话的汉子踹翻:“你个狗一般的东西,我怎么料理精怪,还要经你的过问。滚!再敢煽动,我一掌毙了你!”

    “饶命!饶命……”

    那汉子顿时吓得惊醒过来,他本以为魏昊既然除妖,定然就是个善人,不承想凶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