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警察_第四十章证据到手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四十章证据到手 (第2/2页)

,但是自己也完了。。

    没有戴小刚,她田凤云凭什么在国土局立足?她还能过得那么滋润么?答案

    易见的。于是田凤云选择了沉默。正是田凤云这样在戴小刚看来,是对自己的忠实。于是,不管戴小刚在外面怎么玩,但是要说真正相信的,也只有田凤云一个人。结果,戴小刚将关乎自己身家性命的那些证据全都交给了田凤云。只有放在田凤云这里,戴小刚才放心。

    可是就在刚才,田凤云的任何幻想灭了。她知道,有人对戴小刚恨之入骨,不但想要了戴小刚儿子的命,连自己的命也想要。这几天在看守所里,田凤云明白了一个道理,别看看守所管得挺严,但是对于那些有来头的人来说,他们既然能安排人开车想撞死自己,收买一个亡命把自己解决在监狱里当然也不是什么难的事情。

    戴小刚地死田凤云可以不管,也管不了了。尽管戴小刚的儿子也是田凤云的儿子,但是必要的时候也属于可以放弃的对象,就像戴小刚一出事田凤云就把所有的事全推到戴小刚身上一样。但是关系自己的性时候,田凤云就只能自卫。能想着斩草除根、甚至连田凤云都不想放过的人到底是谁田凤云不知道,但是她跟肯定是原来跟戴小刚有那些不清不楚关系的人。现在唯一自保的手段就是将这些人全都给抖搂出来。田凤云想得很明白,这些人的能量是因为他们的社会地位和权势、金钱带来的,只要能拿走他们的这些能量,那么自己也就安全了

    看守所的一间专门提审重犯的提审室里李国生和丁培一个负责提问,一个负责记录。为了保险起见,房间里地录音录像设备也全都开着。田凤云这回是有什么说什么,而且非常主动,丁培记得手都酸了。

    谁也不知道田凤云后来由没有反应过来,但是既然这个事情开了头,而且最重要的证据部分已经交代了出来,田凤云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了。当天的问话一直进行了很久,趁着吃饭地功夫,了更是给银海市委书记韦庆刚打了一个电话,汇报了一下情况,同时提出对田凤云的看管工作是不是能交给银海市武警支队负责。这是田凤云自己提出来地,同时也是李国生的想法。李国生不是信不过自己手下银市公安局看守所的同志,可问题是这个事情牵涉面太广,已经完全偏离了刑事案件的范畴。谁也说不清楚会出什么样的问题,李国生可不愿意自己手下的部门惹上什么麻烦。

    韦庆刚在本来李国生提出这个“攻心计划”地时候是有思想准备的,但是他万万没有料到,李国生居然从田凤云身上取得了这么大地成果。韦庆刚当然知道这件事情一旦传出去会有多大的影响,他也不愿意出事情。

    于是,晚饭后没有多久,武海市支队接到银海市委书记韦庆刚地电话,电话里,韦书记要求武警银海市支队马上派几辆车到银海市看守所接出保护一名重要的女证人和银海市公安局局长携带地一块计算机硬盘,在路上,武警队服从银海市公安局局长李国生的指挥,一旦人到了武警支队,在没有韦庆刚亲自下达的命令之前,这几个人暂时就住在武警支队,安全问题一定要保证,没有许可,任何人不得与他们接触。

    武警支队的队长也不是白当的,韦庆刚书记没有说是为什么,他当然也不会问,不过有一点他很明白,能让韦书记如此重视的事情肯定小不了。要是出了问题,肯定不是他一个小小的武警支队支队长能承担得了的

    田凤云是戴着头套在个武警战士荷实弹的严密保护下离开看守所的,车队出了看守所之后按照李国生的命令直奔银海市国土局方向。在靠近国土局边上的一个小区,车队停了下来,李国生和武警银海市支队的支队长带着几名战士荷枪实弹上进了小区的一个单元。李国生用钥匙打开了这个貌似非常普通的小户型单位的房门以后,一股浓重的霉味非常呛人,显然,这个单位很久都没有人来过了。

    轻熟路一般,李国生等武警银海市支队的支队长用摄像机拍下了房间内的情况以后,打开了靠在墙边大衣柜的柜门。这个大衣柜显然是量身定做的,直接固定在了墙上。由于房间里没有人住,衣柜是空的。李国生小心的翻开了衣柜下面的底板,顿时,一杳大面值的美金和一个小塑料袋映入了大家的眼帘。塑料袋里装的全是一些存储芯片。

    趁着丁培清点:金的功夫,李国生给韦庆刚打了一个电话:“韦书记,芯片我已经拿到了,还有一些美金。您看是交给武警支队保管还是我们自己保管?”

    “这些东西还是你跟丁培共同保的好,今天晚上你们俩辛苦一下,我已经将我们这里的情况上报了省委**书记,张书记指示,一个由李长林副书记带队的调查组马上触犯,最迟明天早上会赶到我们银海市。在这一段时间里,你一定要保证这些东西的安全!”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