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第2/2页)
常文雅,比寻常做法多了几分高大上。 要不是对方来得突然,便是古籍中的茄鳖也是能做。 麻辣鸡丝算是今日重口味的菜了,白灼青菜上上撒了红葱酥而不是蒜末,更显口味清新少了几分蒜味。 便是这汤,都是丝瓜翠绿,手打的肉丸煮汤不散,汤液表面无大油花。 每个菜品份量不多,靠菜色已然取胜的宴客餐吃得客人满意不已,米饭都来了第二碗。 这对于相对自律的贵家子来说,是很难得的行为。 最后还有花茶漱口。 哪怕季冠森是世家子弟,也难免称赞一句心思细腻。“沈小哥的手艺又精进了不少。” 怕是比顾家的老厨子也差不了多少。 毕竟,年老了,味觉是会出现偏差的。 “不过,这些菜,便是我也知道再有一两月才堪堪成熟,为何沈小哥能有这么丰富的食材呢。” 沈常念不见慌张,一旁的顾怀安知道答案:“我们前年冬就开始鼓捣小农庄,你忘啦?后来加了暖棚种菜,如今很有规模了, 在精心培育下,让菜早成熟一月,有什么稀罕的,京城不也有大冬日供蔬果,大夏日供冰么。” 季冠森被堵得一噎。 这能一样吗,京城,天子脚下,什么都是最好的,还多得是舍得花钱的,这种抛费资源人力的事自然有人做,便是大财主都有几个庄子种菜养猪送肉呢。 可这是北境,季冠森就是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只顾怀安说的也通,他不是来找茬的,便揭过这一茬,改口说了别的事。 “原是觉得要前往境外谈判,怕吃不惯蛮子的带血牛羊肉,来你这儿找点吃的,既瞧见你有那么多的食材,不如你随我前去境外做几顿饭,食材我按十倍收,你的辛苦费,一日十两。” 一日。 十两。 来帮忙端茶倒水的吉祥没忍住半张嘴。 哇。 主子好厉害。 难怪养得起大家这样吃饭开销。 别说北境了,往外走几百上千里,也找不出第二个靠手艺的活儿是一日十两的。 季冠森是很有诚意的,可沈常念并不想去境外。 且不说这边胜仗打了,谈判的时候人家是不是真心服口服,来一出反水怎么办? 就说自己,实在不愿卷入这些贵人的圈子中。 他就是个俗人。 是个小民。 前世在境外,着实算不上好回忆。 “若是有其他顾虑,我一并帮你解决了,若是钱不够,一日二十两。” 沈常念表情不变:“那就恭敬不如从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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