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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代文中的妖娆女主觉醒了[六零] 第49节 (第3/4页)

去买棉花。

    棉花是郑小娥找人提前定好的,所以,幸芳不用去供销社抢货。跟着郑小娥左拐又拐的走了半天,她们进了一个破财的小院子。院子里,幸芳见到了卖棉花的白发老太太。

    老太太是郑小娥的乡下亲戚,这棉花是她亲戚在老家偷偷种的。所以棉花的质量不错,数量也多。幸芳除了给她自己和双胞胎买棉花,还想给幸福她们也买一些,因此她没少花钱,没少买棉花。

    老太太看幸芳花钱这么冲,高兴的咧嘴笑了起来。“姑娘,有需要下回再来,我这好东西不少,价钱公道,安全性也有保障。有需要你放心大胆来。”

    “嗯,下回有需要我肯定来。”

    幸芳这样的出手阔绰的大主顾,老太太很喜欢。幸芳也喜欢老太太这样会抓钱的人。两个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买完了棉花,幸芳背着袋子回家去晒棉花,做棉衣,郑小娥回家后,把棉花放好,没有歇着,就去了机械厂找她大儿子。

    一见到郑瀚,郑小娥就把拉着脸,很无奈的对他说:“你媳妇又跑了,你下班去她娘家找找吧。”

    郑瀚听到这消息,已经不像头几回金凤跑时那样紧张了。金凤平均两三天,就得发脾气跑一回。头几回,郑瀚还会反省,以为是他哪里做的不好,或者他家人哪里做的不好,让她受委屈了,诚惶诚恐的去哄人。现在,他已经习以为常,不把这当回事了。

    “知道了。”他语气清淡的回答郑小娥。

    不想再多提金凤,他关心郑小娥道:“妈,你吃午饭了吗?今天食堂吃了酱小鱼,你要不要打一份带回去?”

    郑小娥确实没吃午饭呢,只是她早上给金凤蒸的鸡蛋羹还在锅里放着呢,金凤肯定不会吃剩饭。郑小娥再不回去把它吃掉,捂的时间久了,它就要馊了。所以,她擦了把脸上的汗,怏怏的说:“不用了,我回去吃鸡蛋羹,我早上给金凤蒸的,她没吃。”

    话落,又是一阵窒息的沉默。

    提到金凤,郑瀚和郑小娥心情都不太好。郑小娥知道郑瀚比她还不容易,所以她没跟郑瀚抱怨什么,把该说的话说完,她就顶着烈日回家去了。

    郑瀚看着郑小娥擦着汗,脚步匆匆的,走在烈日之下佝偻的身影,瞬间心里一阵不是滋味。他真是该死,都成家了,还要他妈时刻为他操心。他真不孝。

    看着在阳光下,晒的好像要化掉一样的郑小娥,郑瀚心里对金凤的怨气又多了一些。

    他突然很后悔,很后悔。后悔去年他妈劝他离婚的时候,他没同意,还和金凤有了孩子。什么他们老吵架是因为没孩子,等有了孩子,一切就好了。就是骗人的鬼扯!

    他就是鬼迷心窍了,才同意了和好。

    金凤就是金凤。不论有没有孩子,不论发生任何事情,她永远都不会改变!

    有了孩子,金凤不但没变好,反而仗着她肚子里的孩子,变本加厉,比以前更能作,能难伺候了。

    想到之前在老丈人家伏低做小的一个月,郑瀚烦躁的,松了松领,抽起了烟。

    本来有了孩子,郑瀚已经在尝试戒烟了。可现在太心烦,他觉得好累好累,就又开始抽烟了。永远也哄不好的金凤,好像一座大山一样,压在他身上,让他喘不过气。

    烟雾缭绕中,郑瀚想,如果之前他听郑小娥的话,痛快的和金凤离婚分手了,他们现在都会好过很多吧?

    让金凤怀孕,真是一个致命的错误。金凤那样自私自利,永远只想自己的人,怎么可能爱孩子呢?她现在就这不行,那不满意的,等孩子生下来,她能养孩子吗?

    如果她养不了,那孩子就只能丢给郑小娥养。以金凤和郑小娥现在的关系。郑瀚已经能够想象,以后郑小娥辛辛苦苦的带孩子,金凤在一边嫌弃这嫌弃,还不停耍脾气的样子了。

    郑瀚不想他妈再为他受委屈,他不是个娶了媳妇忘了娘的人。媳妇和老妈,对他来说,都是重要的人。不想再惯着金凤,助长金凤的嚣张气焰,郑瀚抽完烟后决定,这回他不去老丈人家接人了。

    金凤那人就不识敬,越是冷着她,她就越乖。越是对她好,让她知道你好欺负,她越要蹬鼻子上脸。

    以前,郑瀚总想着,金凤比他年纪小,条件好,他得宠着她,让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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