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队长的最后一案 第30节 (第2/4页)
孔,他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在手里颠了颠,看向王青泽的眼神像把刀子:“你要不去,咱俩肯定得有一个人先饿死在这,那么另一个人就有食物了,你猜谁会是先饿死的?” 王青泽立刻服了软,说马上就去,速去速回。 待逐渐离开了李建的视线,王青泽撒开两腿头也不回地跑了起来,鬼才愿意在这陪着李建这个变态,警方通缉的又不是他王青泽,李建出不去城,自己可以啊。之前是怕李建看出来他想跑,才装作一副跟他一起避难的姿态。 王青泽心里一边骂一边想,那天就不该跟他来见面,这该死的好奇心,谁知道他真敢杀警察! 可接下来去哪呢?家肯定是不能回的,自己虽然没被通缉,但嫌疑还在,只是没有板上钉钉的证据罢了,可一旦进了局子里,他也不知道能不能扛得住审讯,所以,就还是跑吧,他一路贴着山脚跑,绕过了之前遇到的卡点,然后一头扎进茫茫黑夜。 但王青泽不知道的是,自从李建已经确定为凶手,周时同时对王青泽也进行了暗中监控,城内任何一个摄像头如果拍到王青泽,都会实时传到周时这里。 李建是谭满案的人证,而王青泽的问题,曾经在孟开良那里得到了证实,虽然没有证据,虽然周时不知道李建为什么要付出这么大代价去阻碍案件调查,但这说明当年李建和王青泽一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关系,抓住王青泽,说不定就能连李建一起抓了,抓住李建,王青泽也跑不了太远,他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自然谁也不能放过,到时,突破就来了。 很快,案子的转机悄然而至。 凌晨 2 点,王青泽鬼鬼祟祟出现在国道上一家加油站内的 24 小时便利店,被店外的公共摄像头拍到。10 分钟后,他提着一袋子吃喝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根面包,狼吞虎咽地嚼着,边走边四处张望,才走出去不到 500 米,一辆黑色的轿车猛地停在他的跟前,车门迅速打开,从里面冲出几个人,那口面包还没来得及咽下去,王青泽就被按到在地,一动也不能动。 王青泽到案后当晚,就供述了李建的藏身之处,警方迅速出动,成功将李建堵在了山里,抓到他时,他全身脏破不堪,唯有手上的劳力士始终戴着,连一丝划痕都没有。 然而,即便是抓到了嫌疑人,案件的推进,也并没有周时想象的那么顺利。 针对刘猛交通事故一案,在铁证面前,李建承认了钉子是自己放的,但一口咬定是王青泽指使,按他的意思,他只不过是个从犯,且并不知道自己当天要害谁,全都是听命行事,王青泽才是主犯,即便是承担责任,王青泽才是负主要责任的那个。 对于二人的关系,李建不避讳自己拜金,他说一次偶然机会得到了王总的青睐,他想跟着他发财,所以对方让他做这件事的时候,他还以为做好了能当投名状呢,谁知道是要害人呀。交代完,李建还说自己多了心眼在手机里存了一段录音,证明王青泽就是主谋。 而谭满的案子更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他说自己当年说的都是实话,如果他们不信他的证词,那就证明当年的办案人都有问题,警察为什么不去抓同僚,偏偏抓他一个人证。 李建这是把自己撇得干干净净。 至于王青泽那边,则是反过来的,他称交通事故的事情他一概不知,几天前才知道是李建干的,对于二人的关系,他说的是偶然认识,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害警察,至于谭满一案,更是连连摇头,一句不知道应付所有问题。 撬不开二人的嘴,又无法找寻更多证据,一时间再次陷入僵局。 谭满案发于 15 年前,现在重查,其实很多证据是无法补充的,当年案发的学校都拆了,连指认现场都做不到,警方或许能够推翻谭满的有罪认定,但是要想让真正的杀人凶手认罪伏法,却很难,这也是很多陈年旧案的困点所在,更多的现实是,十几年前甚至几十年前曾有过的错案,真正的凶手真的会始终逍遥法外,因为取证太难了。 只有口供的话,是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更何况,对于谭满一案现在连口供都没有,这更让周时头痛的不行。 原本他想的是,最起码得有人认罪,才能根据他们供述中的蛛丝马迹想办法补充证据,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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