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兔眼迷离_予之(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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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予之(一) (第1/2页)

    这一路风霜雨雪,薛凌却觉得比当年南下风和日丽之时更为惬意。连续几日行马,按舆图上标注的看,宁城已是咫尺之遥。

    过了宁城,平城,就不远了。

    收起手上舆图,薛凌轻拍了一下马屁股。身下飞黄颇通人意,感受到主人喜悦,更是四蹄生风。恰今日晴好,除了化些雪水饮马,她就再未停歇。终于在酉时末踏进了宁城城门。

    此处,她以前来过数次的。有时是随薛弋寒公干,有时,却是鲁文安带她来吃喝。虽远不如平城亲切,可还是升起故地之感。

    以前和鲁文安住过的那家客栈还开着,要了一间上房,洗去一身疲惫,又交代了小二好生照顾爱马。薛凌提着剑,缓慢了步调在宁城街道上转悠,呼吸都不自觉放轻了许多。

    去时说着多不过一月,还,却用了她快整三年。近乡情怯之时,觉得动作大些,都会惊醒这一场久别重逢。

    天冷的缘故,人歇的也早。时辰还不算晚,街上却已经是空荡荡的了。逛了老远,才瞧着一家食楼,门窗缝里还透着光,旁边旗帜上书了个大大的“羊”字。

    走上前敲了敲门,出来个小二,瞧了薛凌两眼就满脸堆笑:“哟,这是哪儿的公子爷,这般晚了,小店还以为没客了。”

    京中虽也偏北,但来往之人多富贵,保暖多以锦缎丝绵为常。此处自然难与之相比,居民大多以毛皮御寒,穷苦人家多用些羊兔之物,奢豪的也有狐裘貂皮。她还没来得及入乡随俗,一身绫罗裹着大氅,小二一眼就瞧出不是常来之人。

    薛凌往屋里瞧了瞧,也没什么客人了,就七八个客商模样的汉子围了一桌,便问小二道:“我一个人,不知能不能与那几位拼个桌子?”

    小二往里回头瞧了瞧:“这个就得公子自个问问啊,小的只是个打杂的,哪敢替各位大爷做主。”

    薛凌大踏步的迈了进去,走到桌子边,看到桌上已经有了十来个空酒坛子,也不拘泥:“各位大哥能否行个方便,与我拼口饭吃,这酒钱我付了,也免了店家另起炉灶。”

    她长相清秀,穿着又斯文,往这一站,倒是十分显眼。

    一个刀疤汉子看了两眼,笑了笑:“出门在外,都是兄弟,不嫌弃就坐”。一边说着一边拿刀柄推了一碗酒过来。

    薛凌端起来一饮而尽:“真是好酒”。以前在平城,薛弋寒是不许饮酒的。偶尔鲁文安会给一小杯。去了京城,酒水又细腻醇厚,带着各种花香果味。此处却粗狂的辣人喉咙。一碗下去,眼睛里都透出火来。

    有人挪了挪屁股,让出个位置。薛凌解了大氅,也不疼惜,直接扔出老远,才坐下来。捡了一块也不知道谁切的肉,肆意的塞进嘴里。

    桌子中间是一口大大的暖锅,里面汤水雪白,应是煮了很久了。沸腾之间,隐约可见羔羊骨架。

    暖锅这种东西,京城自然常吃,只是吃法风雅,与此地截然不同。锅子里大多是清水,鸡鸭牛羊一应肉类切作纸片薄,汆烫之后放入精心调制的蘸料里蜻蜓点水般掠过,然后送入口中,既美味,又不失情趣。

    但普通人哪有这副心思生活。这一带的暖锅,基本是一口锅子架着,刚出生的小羔羊剁成块丢进去,咕咕的炖着,再捡食客喜好的块子肉丢进去,熟了捞出来,拿小刀切了,蘸些粗盐就吃。

    羊肉未经处理,总有些腥膻味。薛凌好久不吃,猛然间一大口,咽下去,就涌起一阵呕吐感,赶忙又灌了一大碗酒,呛的咳嗽连连。

    桌上的人早就没了动作,瞧着她笑道:“这是第一次来这儿吧,这般吃法,有几个人受的住,你切的薄一些,再蘸些盐巴。”

    小二早就添了一副刀具碗筷来,身边的人在锅子里捞了一块腿肉放薛凌碗里。

    她迫不及待的拿了刀要去切,左手才放上去,被烫的一抖,赶紧缩回来,摸到自己耳垂上。惹一桌子哄堂大笑。

    有人戏谑到:“我说小兄弟从哪来的,这是在宁城第一顿饭吧。”

    薛凌吹着手指,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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