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录取口供 (第2/2页)
碧珍认真地想了一想脸呈担忧的道:「因昨天是大年初三,亦是赤口,我和我的女儿通常赤口也不去拜年的,因怕讲错说话得罪了人就不好,所以我就在家里煮饭。」 接着再说:「一直到了大约是6点30分左右,我便接到她电话,她说要去绘画不回来吃饭,可是她没有透露要到那处绘画,我一直都有打电话给她,但一直都没人接听,这位警官,她是否会有危险,麻烦你们帮我查一查好吧。」 「那你家里除了你女儿外,还有其他的一起居住吗?那她爸爸呢?」陈铭才问。 「她爸爸!」 冯碧珍顿了一顿:「她爸爸已在十年前移居了美国去,我跟他离婚已很久了,而我的女儿一直也和我居住,所以她爸爸的事我又怎会知呢!」 「除此之外,没再有其他人一起同住吗?」陈铭才又问。 「都没有了,只得我和我女儿。」 「听你说你女儿王晓敏是在澳洲那边留学,她回来了香港多久,是回港度假吗?」陈铭才问。 「是的,她是回来度春节的,她在年廿八当日经已回来了。」 陈铭才计算了一下:「年廿八,即是2月1号?」 「没错,就是2月1号。」冯碧珍答道。 「冯女士,你可否给你女儿的电话号码我,我们会尽快帮你寻找你女儿,希望可以尽快找到她的下落。」陈铭才问道。 「好的,我女儿的电话是92874502。」 陈铭才听毕便即记录下来。 接着冯碧珍道:「那就麻烦你了,这位警官,希望你能尽快给我找到她回来,因为我只得这个女儿,我不可以没了她的,就求求你吧。」 「你放心好了,这位太太,我们作为警察的,就要以最大全力为市民服务,这就是我们警方最大的职责。」 接着他想了想:「好了,今次我们的初步口供就到此为止,那你可以先行回去了,如一有最新的消息就会马上通知你。」 「好,那就麻烦你了。」 冯碧珍离开后,那个录取口供的陈铭才把整张供词覆核了一次,然后走来我的办公室并敲了门:「叶长官,我已替这个冯碧珍录了一份详细口供,已知她女儿是在年廿八已回港,但昨天外出之后就再没有回家,同时亦都联络不上,下一步我们应该要做些什么?」 我听毕便道:「既然已超过廿四小时,如今她的女儿可以纳入失踪人口调查范围之内,那你就尽快去联络电讯公司,叫他们帮忙去追踪王晓敏的来电究竟是从哪处发出。」 「是的长官,我立即去办。」 陈铭才说罢便行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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