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当女配拿女主剧本_第645章 世界二十 我在人间修姻缘(四十八)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645章 世界二十 我在人间修姻缘(四十八) (第3/3页)

和卫泽熙两个人。

    而在封茗晨和卫泽熙之前,乔兮兮还想要联系到了裴清棠,对,你没有听错,就是‘裴清棠’,只不过那个‘裴清棠’是伪装成裴清棠的苏颜卿。

    在那一次找到证据之后,苏颜卿直接的就表示带着裴清棠离开,她有办法让裴清棠不用躲着,封茗晨都找不到裴清棠的办法。

    一直到所有的事情都平息之后,再让裴清棠出来,或者说是当警方联系到裴清棠去做证的时候,再让裴清棠出来,这样的话裴清棠的人身安全是有保证的。

    但是,裴清棠直接的就拒绝了苏颜卿的提议,她还是想要留在封茗晨的别墅之中,一直到警方将她给救出去。

    对于裴清棠来说,封茗晨一开始将自己囚禁在这里的行为已经是构成了刑法上所规定的非法拘禁。

    如果说裴清棠就那样的跟着苏颜卿出去了的话,裴清棠也没有办法第一时间的报警,自己的手中也没有什么能够证明自己被囚禁的证据。

    到时候封茗晨就不会因为自己囚禁裴清棠的情节而承担他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在裴清棠看来,这是不应该的。

    哪怕说是在封茗晨所构成的那些罪名之中,这个非法拘禁只是罪行和刑期中比较小的那一个,可能就算是封茗晨自己来说,他都不会觉得很重要。

    但是,对于裴清棠来说,这却是很重要的一点。

    现在,我们会发现在法庭之中有一个新的现象,那就是被告人也会有律师进行辩护,而其中的大部分,不是被告人自己请的,而是法院所进行过的指派。

    这样的行为有一个说法叫做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内容不仅仅是包括那些请不起律师的当事人,也包括那些没有请代理人的当事人,法院会指定律师为其辩护。

    所以,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是为了那些高昂的律师费为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或者是捏造事实,编造证据。

    我们不能够排除这个世界上有这样的人存在,但是,还是那句话,我们没有办法因噎废食,这个世界是阴阳平衡的,有善,也会有恶。

    如果因为某些少数律师违背律师法和律师职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对所有的律师都带有偏见,那么得到的也只是一颗充满苦涩的果实。

    无论是这些被派去法律援助的律师也好,还是那些正常的程序签订代理合同的律师,他们的职责只有一个: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为自己的当事人取得最大的合法权益。

    不让自己的当事人背负着不属于自己的罪名,也不会让任何一个犯了法的人逃脱他所需要承担的责任。

    这是实现公平正义的一环,我们没有办法保证,司法和执法的每一个环节都是准确无误的。

    哪怕是现在的法治社会,也会是会存在冤假错案的,像是那年的胡格吉勒图案,还有聂树斌案,鲜活又无辜的生命就这样的终止。

    无论赔偿多少,也挽回不了他们的生命,就像是那句话说的那样,迟来的正义,只能是将其称之为真相。

    而律师所做的,就是需要通过自己对案件事实的了解,对案件的分析,对当事人的了解,避免对方背负原本不属于他的罪名。

    在裴清棠看来,更是如此,封茗晨需要承担的,一样都不能少,同样的,不是他该承担的,裴清棠也不会去想办法给他强行扣上一顶帽子。

    苏颜卿也了解裴清棠的想法,于是就放任裴清棠继续在封茗晨的别墅之中,只不过,苏颜卿还是想办法的给裴清棠留下了一个水镜。

    这个水镜是被苏颜卿进行过改造的,和裴清棠的手机是连着的,只要是裴清棠的手机能够接收到的信息,那么这块儿水镜都可以接收到。

    也就是通过这个,裴清棠知道乔兮兮再找自己,听见她的手中有证据,裴清棠则是第一时间的就联系到了苏颜卿。

    乔兮兮以为自己是联系到了真正的‘裴清棠’,但是实际上,一切的一切都是苏颜卿事先伪装好的,甚至苏颜卿都将自己的手机号用法术做了一些遮盖。

    让乔兮兮以为自己是在和裴清棠联系。万里樊星的快穿:当女配拿女主剧本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