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家族不能飘_修仙家族不能飘 第168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修仙家族不能飘 第168节 (第1/2页)

    闻言,凌缘象的身体微微颤抖。

    沧漓凌氏开创至今也有六百年了,然而族中的阵道传承依然被卡在二阶。

    阵道真解的出现,正好填补沧漓凌氏在高阶阵道传承上的缺口。

    关键是沧漓凌氏有一位二阶阵法师,只要融汇了阵道真解上的内容,必然在阵道这一条路上更进一步。

    虽不能成为三阶阵法师,但一个二阶上品阵法师是跑不掉的。

    而且此项传承的成果惠及的是多人,使沧漓凌氏的整个实力得到提升,更好的应对当前的局势。

    如今,流云群岛的八个筑基家族全力培养筑基修士,自大战之后,先后已经诞生了数名筑基修士,且八个筑基修士走的是越来越近。

    不论是自保,还是报仇,对于沧漓凌氏来说这都是一个威胁。

    西边的扶风钱氏实力增强更快,短短时间内也增加了数名筑基修士。

    对此,沧漓凌氏的高层都明白,钱重意这是动用了钱氏的底蕴,誓要消灭沧漓凌氏一统流云群岛。

    这还只是沧漓凌氏高层知道的,而沧漓凌氏高层不知道的是扶风钱氏的二阶上品灵兽八爪长须章,正在炼化一颗大妖妖丹,极有可能突破到三阶,成为实力强大的大妖。

    若是成功了,扶风钱氏就有两位金丹战力,而沧漓凌氏则会再渡陷入危险。

    至于千群岛链北段形式也是错综复杂,原本随着牧云真人陨落在元婴雷劫下,白云门实力大降。

    海沙宗,金蟾观与苍龙门三个势力联合起来打压白云门,面对来势汹汹的敌人,牧海真人所带领的白云门也只能退让。

    但三个势力则是步步紧逼,像是要沉底解决白云门这个麻烦。

    然而危机关头,一位金丹后期散修竟然加入了白云门,成了白云门的太上长老。

    白云门趁机击退三个势力的修士,将原本被侵占的利益又都夺了回来。

    如今的千群岛链北段,白云门同苍龙门,海沙宗,金蟾观对峙,沧漓凌氏与扶风钱氏对峙,而扶风钱氏与白云门之间有解不开的仇,看似沧漓凌氏与白云门有联合的可能。

    至于丹心阁则是千群岛链北段,唯一一个处于事外的金丹势力。

    话说远了,眼下最重要的还是沧漓凌氏议事堂内发生的事情。

    凌缘象衣袖一甩,一柄灵剑出现在众人眼中,灵剑化作一道蓝光飞出了议事殿。

    这赫然是飞剑传书,筑基修士才有的手段。

    “我已经飞剑传书,请你六爷爷过来了,他二阶阵法师,要是知晓你们带回来三阶阵法传承,肯定很高兴。”

    闻言,堂内几人相视大笑。

    笑罢,凌缘象看向凌有道。

    “有道,那你手中玉简里刻录的是什么?”

    因为有三阶阵法传承的例子,他与凌定宗对凌有道手中玉简里刻录的内容更期待起来。

    凌有道向四周看了看,确保无外人后,才深吸了一口气说道:“乃是一门直抵元婴期的修炼功法。”

    “什么?直抵元婴期的修炼功法!”

    凌缘象忍不住叫出声来,可刚说完,他就立马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

    直抵元婴期的修炼功法,也就是元婴期的修炼功法。

    对于没有化神期功法的北海修仙界来说,这已经是顶尖的修炼功法了,有此修炼功法,便有成为元婴修士的可能。

    元婴修士啊,拥有两千年的寿元,陆地神仙一般的人物,谁能挡得住成为元婴修士的诱惑?

    北海修仙界之中,一部金丹功法现世都会引起许多宗门家族出手抢夺,其间不知道有多少修士因此惨死。

    而天河大法的消息一旦泄露了出去,整个北海的修士估计都会闻风而动,出手抢夺这门元婴功法。

    五大派中绝对有元婴功法,而且每个门派还不知一门元婴功法。

    但谁又会嫌元婴功法多呢?

    为了元婴功法,他们甘愿撕下伪善的面具。

    甚至会有西部的妖族修士悄悄潜入东部,只为了得到元婴功法,即便不能得到元婴功法,将之毁掉也是极好的,反正不要让人族修士得到就行,特别是五大派。

    而这就是元婴功法对于北海修士的吸引力!

    凌缘象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立马说道:“天河大法事关重大,我需上报九叔,待九叔回来之后再商讨此事。”

    “有道,天河大法就占时放在你那里,九叔回来之前,我们六人就待在议事堂,一步也不准离开。”

    “此事关系到家族的存亡,我们绝不可马虎大意了。”

    闻言,众人极其严肃的道:“我等明白。”

    “那好,有道,你先将玉简收起来,待会儿你六爷爷来了,也占时不要提起此事。”

    “侄孙明白。”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