獒唐_第一三三章 往死里惹(2合1)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一三三章 往死里惹(2合1) (第1/3页)

    说起王弘义其人,就不得不提“酷吏政治”,这可以说是武则天中前期的一大特色了。更是武老太太在漫漫历史长河之中,遭人诟病的一个重大污点。

    成因则是,李显被废之后,宗室、旧臣已经看到了女主天下的端倪,竞相反叛。

    结果他们狠,武老太太比他们更狠!

    杀一儆百那是扯淡,杀百儆一还差不多。

    别管你反没反,只要老太太觉得你可能反,或者杀了你可以让别人不反,那你就死定了。

    为了更好地震慑文武群臣、宗室贵族,武老太太更是大兴告密之风。

    到了什么程度呢?可以说是肆无忌惮、丧心病狂。

    武老太太专门颁下诏令:凡告密者,不论贵贱,不论远近,臣子不得过问,授以驿马至京,沿途驿所皆以五品官员待遇,供其饮食,抵皇城直见天子。

    如果告密者所说的话符合武则天的心意,此人会马上得到破格重用;如果告密者所说的话是虚构的,武则天也不予追究。

    ......

    可想而知,此门一开那还了得?

    太假的不追究,靠点谱的就重赏,而且武老太太连马都给你备好了,一路吃喝都是五品待遇,不用自己花钱,还面见武则天。

    甚至连人身安全,老太太都给你考虑周全了。告完了状,你也不用怕人报复,有专门的地方,专门的仆人伺候着。

    那还等什么?简直就是全天下地痞无赖、投机者的福音,可劲儿的告吧!

    一时之间,四方告密者蜂起。

    这其中,就涌现了一大批所谓酷吏。

    说心里话,历朝历代都有酷吏,可大多都是文人武勋,这帮人就算没有底限,但起码还有点廉耻;就算没有廉耻,但起码也不至于反人类。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app爱读小说阅读最新章节。

    可是武老太太用的这批人,那就真的有点灭绝人性了。

    看看这些人都是哪儿来的,就很容易理解了。

    首推,当然就是来俊臣。

    这位不但写了《罗织经》一直传到后世,在当下的大唐,那也是他认第二,没人敢认第一。

    可见,他原本就是个诡谲奸诈、反复无常、凶险邪恶的地痞流氓。

    比来俊臣稍差一点,以酷刑见长的索元礼则是更牛叉,人家是个外国流氓。

    周兴读过几天书,可也是半吊子;万国俊帮来俊臣编的《罗织经》,同样是告密起身。

    再数下来,什么王弘义、刘光业、王德寿、王大贞、屈贞筠之流,都是社会底层。本都是不事生产,横行乡里的流氓混混。一旦让这种人得势,所做所为可想而知。

    来俊臣从得势,到被武则天处死,不过十数年。可其酷刑逼供、捏造构陷,造成枉死灭族者可达数千家。不是数千人,是数千家!!平均下来一天灭一两家都不一定够。

    索元礼为官不过几年,却自创刑罚无数。

    “来呀,取我铁笼来。”这句话在当时的威慑力,甚至超过了来俊臣的威名。

    周兴一生,陷害数千人。

    万国俊去一趟广州,当地所有流放犯人,注意:是所有!不论男女老少,一个不留,全部斩首。

    也正因为万国俊的壮举,后来刘光业、王德寿、王大贞等人去岭南也是有样学样。

    刘光业杀了七百,王德寿弄死五百,王大贞他们少点也有限,整个五岭之外,基本就看不见政治犯了。

    酷吏政治,岂是随便说说?

    ......

    就算吴宁不熟历史,可武周酷吏他却是切身体会得到的,所以是真的不愿意去招惹这帮没人性的东西。

    这半年多的时间,他跟太平公主交好,与孙宏德暗合,甚至连庐陵王府、武氏兄弟他也不怵。唯独这个王弘义,吴宁本着能不沾就不沾的原则,一直躲着来。

    实在是,这种人你不能用常理揣测。什么官场觉悟,人情世故,在他们这都没用,他们也不懂这个。

    就是没底线,就是没人性,你更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就咬你一口。

    吴宁进了城,知王弘义卸任了王府长史,已经搬到了永安坊的外宅,便寻了过去。

    登门拜见,却是吃了闭门羹。

    “我家御史有公务在身,在此等着。”

    王家仆从撩下一句话,就特么把吴宁扔在大门口了。

    “我....”

    吴宁都特么气乐了,是真没见过这样儿的哈,管老子要钱还特么拿个架子,哪来的自信?

    “你家御史就在府中?”

    “在又怎样?”家仆斜眼看着吴宁,“在也不见!”

    “好,不见就不见吧!”吴宁和一个下人还犯不着使脾气。

    “告诉你家御史,宁明日再来拜访。”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