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意乖张 第51节 (第2/2页)
就有不少人围着,肩上架着长枪大炮,大约是粉丝知道剧组在这拍戏,想来拍路透。 沈常乐拿余光往人群里扫过,眼睛被倏地烫了下,她屏住呼吸,侧过头。 高瘦挺拔的男人永远鹤立鸡群,耀眼得忘乎所以,以至于一瞬间就抓住了她的视线。 沈常乐心脏突突一跳,飞快收回目光。 路听野怎么来了? 他清瘦了不少,但还是那么招眼。 沈常乐感觉心脏被小虫子蛰了下,仓促收回视线,“让司机别走这条路,从后面绕过去。” - 媒体采访拍照过后,到了中午。中餐由度假村提供,虽然还是盒饭,但不论是菜色还是味道都很不错,每人还能领到一杯奶茶和水果盒。 休息室里,沈常乐在给向存喻讲戏。 向存喻是一个好苗子,科班出身台词和镜头表现能力都不错,就是太年轻了,很多复杂的情绪他无法感同身受。 今天这场戏很关键,讲的是男女主十年之后再次相遇。 “沈导,我不是很明白,男女主明明很相爱,分开的十年里也曾各自后悔当年没有坚持这段感情,既然十年后他们能够重新选择一次,为什么还是要放弃?这也......”向存喻在为戏里的角色叫屈,他实在是不理解。 沈常乐无声笑了笑,声音低沉:“因为这个世界上喜欢不是最重要的事。二十七岁的他们已经过了喜欢就一定要拥有的年纪。” 向存喻似懂非懂,拧着眉头看着剧本上那几句台词。 --“十七岁的我们战胜不了这个世界,二十七岁的我们依然做不到。所以这十年光阴,我们都做了些什么?还能做什么?” --“有时候喜欢一个人,不一定要结婚,不一定要厮守,不一定要白头。” 向存喻才十九岁而已,十九岁的少年,喜欢就是最大的事。没有什么能拦住一颗年轻的冲动的心脏,他们一无所有,所以输的起。 看着向存喻,沈常乐不免想到路听野。对路听野来说,喜欢也是最大的事吧。 可她不是,她可以为喜欢买单,但不能为了喜欢赌上一切。 她输不起。 就在沈常乐陷入深思时,阿喻匆匆走过来,附在她耳边小声说了两句。 沈常乐怔住,“他还在外面等着?” 阿喻点头,难为情:“要不然,让安保把他放进来吧。姐,今天太阳好大,小路哥一上午水都没喝一滴。” 沈常乐感觉一颗心在被人用力揉碎,揉碎一朵干花般,能听到清脆的咔嚓声。 她静静闭上眼,想着傅砚泽那句半威胁半玩笑的话。 --“若是沈小姐不忍心,我不介意帮你清理门户。” 傅砚泽这样一个雷霆手段的男人,为了两家联姻的稳固,什么事都做的出。 若是她心软,若是给路听野任何希望,那就是在害他,把他往深渊里推。 思及此处,沈常乐拿指甲掐着手掌,狠下心来。 “阿喻,你去假装路过,把他带进来。别让他知道是我让他进来的。” 阿喻不知道沈常乐要做什么,还是按照吩咐行事。 一旁的向存喻还在琢磨这场相遇的戏,从沈常乐的话语里听出来等会儿有人过来,他很自觉地起身,“沈导,您等会还有事,要不我先回避?” 沈常乐:“不用,你就坐着。” 向存喻点头,重新坐下。 时间悄无声息地溜走,沈常乐看了眼时钟,五分钟过去了。门外传来沉重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存喻,会拍借位的吻戏吗?”沈常乐忽然出声。 向存喻一怔,“丽嘉啊....前几场戏演过,会。” 休息室门口,那脚步声止住,停了几秒后,传来几声咚咚的敲门声。 那咚咚声仿佛敲在她心上。 沈常乐面朝向存喻,表情冷淡且严肃,不容商榷的命令:“你现在站起来,吻我。借位。” 向存喻抽了口气:“.....沈导?” 许久没有人回应,那敲门声开始焦躁,开始变重,酝酿着一场暴雨。 “现在。马上。”沈常乐来不及跟向存喻解释,左手将嘴唇上的口红揉花,右手去拿他手里的台词本,拽了下。 随着靠近沈常乐,向存喻心跳剧烈加速,鼻腔里满是一股奇异的昂贵的幽香,房门被人暴力推开的那一刻,沈常乐抬手勾住了向存喻的脖子。 两人的距离近到只剩下一张薄薄的纸,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过来,都能看出两人在接吻,吻的很投入。 路听野呼吸在打开门的那一刻停滞了。 女人穿着华美的高定连衣裙,细腰向里弯折,两只如白玉的胳膊藤蔓一般勾着男人的脖子。男人俯身低头,闭着眼,吻住女人的唇,忘我而投入。 向存喻大脑已经宕机了,只能紧张的闭着眼睛,直到有人狠狠拽住他的胳膊,把他掀翻在地,给了他下颌一拳,他也没有缓过神来。 路听野胸口剧烈起伏,就这样死死地看着沈常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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