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骄战纪_第四百二十二章 天骄之曲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四百二十二章 天骄之曲 (第1/2页)

    原本,在座皆是修行之辈,无论年少或年老,心境之坚韧,都不可能会被轻易影响到。

    可这一曲由柳清嫣谱写的曲子太特别,在音律一道上,已拥有“妙音生花”之造诣,韵律磅礴万钧,极其罕见。

    要知道在传说中,上古岁月时,有大能者以音入道,一声呐喊,都能碾碎山河、吼碎星辰!

    有此就可知,音律之道的奥妙,也绝非寻常可比了。

    更何况,和柳清嫣一起前来的一众乐师,皆是浸淫音之道多年的大师级人物,所用乐器,也皆非寻常。

    在他们一起演绎下,这一支乐曲方才显得如此荡人心肠,让得在座所有人都为之震撼,沉浸其中而不可自拔。

    大殿中,乐曲激昂,柳清嫣眉宇间,隐隐有飞扬之神采,她红唇轻启,天籁般的歌喉,以一种独特的堂皇大气发声,恰似锦绣玉口,妙吐天音。

    河出伏流,一泻汪洋。

    潜龙腾渊,鳞爪飞扬。

    乳虎啸谷,百兽震惶。

    鹰隼试翼,风尘翕张。

    奇花初胎,矞矞皇皇!

    天戴其苍,地履其黄。

    纵有千古,横有八荒。

    前途似海,来日方长。

    那一字一句,若风雷激荡,山河共振,让大殿众人仿佛看见,血腥战场上,万千帝国战士沐浴着朝阳、脚踏着敌人之尸骸,高歌凯旋!

    仿佛看见,煌煌帝国江山,拥有了蓬勃之生机,恰似浴火重生的少年,正自强势崛起,迈步向前,令四方诸敌胆寒!

    那炽盛若燃烧的情绪,那激荡心神的乐章,令所有人或激动、或亢奋、或憧憬、或唏嘘……m.zwWX.ORg

    林寻也被沉底感染,第一次感受到了音律一道的震撼,心境中犹如燃烧热血,产生出强烈的共鸣。

    这音律,堂皇大气,磅礴无量。

    这词曲,天衣无缝,交相辉映!

    猛地,音律骤然一顿,刹那间,大殿中余音袅袅,只余空寂,在座众人只觉心中情绪猛地被狠狠压抑,有一种几欲爆发,却偏偏难以宣泄的感觉。

    也就在此时,柳清嫣清眸明亮,浑身弥漫着一股难言的气势,从唇中唱出乐曲最后两句词。

    美哉,我少年帝国,与天不老!

    壮哉,我帝国少年,与国无疆!

    这两句词就像一击叩击心门的惊雷,让全场所有人心中那被压抑的情绪彻底爆发。

    像决堤的洪水,一泻汪洋!

    像喷发的火山,宣泄山河!

    每个人,都感觉灵魂都在颤粟,心旌摇曳,难以自已,这最后两句,简直若点睛之笔,将完整的一首乐曲,再度升华,达到一种“与天地共音,与万灵共鸣”的境地。

    一曲落幕,余音绕梁,袅袅回荡。

    众人神色间皆残留恍惚,胸腔起伏,有年轻之辈,更是大口呼吸,浑身颤粟。

    这就是柳清嫣的一支新曲,用一种音律的方式,响彻于中央帝宫,上演了一场堪称惊艳的吟唱。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啊!”

    许久,有一位老者感慨出声,一下子就引起了许多共鸣,纷纷抚掌赞叹不已。

    确实,这一支新曲,无论是音律,亦或者所谱写之词,皆堪称惊艳绝俗,再辅以柳清嫣那天籁般直抵灵魂的歌喉,所呈现出的震撼力,简直已达到一种空前的地步。

    否则,在座一众大人物和年轻一代天骄之辈,断不可能会被震撼成这般模样。

    一时之间,众人看向柳清嫣的目光都变了,变得愈发欣赏和推崇,甚至是炽热和痴迷。

    这样一个才貌双全的灵秀女子,谁能不欣赏呢?

    就连林寻,心中都感慨万千。

    “技艺近道,词曲俱佳,着实难得,来人,赐座。”

    御座上,帝后开口称赞。

    直至柳清嫣落座,帝后又问道:“此曲可有名目?”

    柳清嫣恭声道:“还请帝后殿下赐名。”

    帝后略一思忖,便说道:“我紫曜帝国屹立至今,诞生不知多少天骄巨擘,他们征伐战场,为捍卫我帝国疆土浴血而战,为帝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功绩。”

    “而今,正值我帝国强势崛起之际,在本座看来,帝国之少年,皆当有为国效力之心,如此,方可称之为帝国之骄子。既如此,不如此曲便叫‘天骄曲’可好?”

    话音刚落,就有一位大人物抚掌赞叹:“妙哉,泱泱帝国,少年天骄无数,恰似我帝国今日之气象,朝气昂扬,与天不老,与国无疆。此曲称以天骄二字命名,称得上是恰如其分。”

    顿时,在座其他大人物也纷纷开口,称赞不已。

    或许有拍马屁的嫌疑,不过林寻听到“天骄曲”这个名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