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妖养仙途_第五百六十四章 本命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五百六十四章 本命 (第2/3页)

通有匪气。

    二人对视一眼。

    卢通拱手道:「擒气宗卢通,见过道友。」

    耀微上下打量了一眼,侧身让开,道:「请。」

    一行进入楼内。

    二层,阙神蓬正坐在书桌后。桌上摆着一本摊开的书本,旁边还摆了一叠白纸,纸上已经有些字迹。

    耀微径直走到旁边坐下。

    「见过父亲。」

    「卢通,拜见真人!」

    二人分别行礼。

    阙神蓬舒了口气,抬起头盯住卢通,看了一息,道:「还可以。」

    「晚辈术法不精,无法臻于完美。」

    「嗯。」

    阙神蓬点了下头,道:「你要一道化解煞气之法?」

    卢通早有准备,取出一个匣子,道:「煞气入骨,已经与法门融为一起。所涉及法门都在匣子内,请真人指点!」

    阙神蓬伸手拿过匣子,轻轻敲了下盖子。

    「煞气种类不计其数,我尽力而为,至于是不是明路,全看你们的造化了。」

    「多谢前辈!」

    「你还要藏书?」

    卢通顿时呼吸一滞。

    对阙玉提条件时,没有丝毫顾忌,只怕漏了哪个。可是在阙真人面前,才第二个就有些心虚。

    他想了一下,道:「晚辈得了赏赐,一气真君亲自出手推演了一道法门。其中还有不懂,想劳烦真人一起参悟。」

    阙神蓬瞬间眼睛一亮。

    「真君专门替你推演的?」

    「正是。从古仙之法《赤云真经》推演而出,纳入了一重化妖变化,其中包括三气、九丹,三气是……」

    卢通大致讲述了一下。

    阙神蓬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地出神,过了盏茶功夫才回过神来,翻手丢出一本古朴兽皮书卷。

    「你先拿去体会,半个月后我去找你。」

    「是。」

    卢通心头欣喜,手指反复磨了几下触感十分粗糙的封皮。

    阙神蓬起身离开书桌,道:「东西都备下了?」

    耀微缓缓起身,取出一个大箱子。

    「师叔,衣袍、鞋靴、饰品等都在里面。下人们都交代过了,不许擅自靠近。」

    「好。」

    阙神蓬一掌按在耀微肩头,几息后猛地一甩手臂,从耀微体内扫出一道人影轮廓,翻手打向卢通。

    卢通没有闪躲,任由人影没入。

    头颅、肩头、胸腹、腿脚等,各处传来一些异样,仿佛有几只手掌在抚平气血。

    阙神蓬道:「不必抗拒,运行《搬门小术》顺应变化。」

    「是。」

    卢通运起法门,细微之处也开始变化,很快几乎和耀微变成一种模样。

    「很好。」

    阙神蓬点了下头,道:「阙玉,带你卢师兄去九耀楼,再介绍一下七宝府的大致情形。」

    「是。」

    阙玉行了一礼,收起箱子,与卢通一起离开小楼。

    二人返回船上。

    卢通蹙了下眉头,这才问起疑惑,道:「只假扮相貌,如何瞒过别人?」

    「师兄不必担心,我们按照安排行事,其他的事父亲自会考虑。」

    「好吧。」

    ……

    九耀楼。

    一共九层,下面六层卖法器、法宝,上面三层是耀微的住处。

    最顶层的静室内。

    卢通头戴金冠,身披淡金大袍,盘坐在一条水蓝色玉石长榻上。

    阙玉已经离开。

    交代了半天,其实只说了一句话:以静待变。

    只需少言、少行。

    这也正和他心意。

    卢通环视一周,挨个扫过画卷、香炉、松树、金瓶等,深吸一口气又缓缓吐出,几个重复后迅速平复心绪。

    翻手取出兽皮书卷,抚摸了一下封皮,开始仔细翻看。

    「灵气,寂兮廖兮,无形无象。清为天、浊为地、乱为煞……」

    「法,与人同心,与自然同性。」

    「法,媒也。修法,即是修自然,以法力为媒,启阴感阳,分布雷霆、日月、江河、风云、星辰、金石……」

    书中所讲言简意赅,卢通看了几行,很快便明白,这本书讲得是古仙修行之法。

    房间内一片寂静。

    他完全沉入书中,浑然忘记了所处的环境,已经如今的身份。

    一页页翻过。

    不知过了多久,卢通看完最后一页,轻吐一口气,抬起头看着周围,蒙蒙中有种大梦初醒之感。

    腹内空空荡荡,《餐气法》早已吞噬完全部丹药。

    他取出一枚丹药服下,看着手中书本,喃喃道:「本命法术,原来是这样……」

    本命,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