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妖养仙途_第五百六十三章 世事如刀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五百六十三章 世事如刀 (第2/3页)

冷漠、内心越火热,一旦动了真情,很难再回头。

    世事如刀,避不开、躲不过,只能放下,或者忍痛接住。

    典四儿又道:「祁青青、祁小山也没了,听宝宝说,是他们姐弟拼死把忘秋送出鬼雾的。来之前我给九夫人送了一封信,让她关照一下祁家人。」

    「知道了。」

    他重重地吐了口气,径直落向阵内。

    「师兄。」

    阙玉从山腰上飞出来。

    卢通没有理会,一头扎入阵内,祭出雷山,直接缠绕在山上。

    「世事如刀……」

    ……

    三天后。

    雷山上,典四儿盘坐在山巅。

    卢通缠在山上,炼出一头血妖,又吐出一枚重新凝聚出的血种。

    化妖法术,燎山虎。

    血种缓缓没入,血妖的蛇尾开始翻滚,冒出一个个血泡、火星。

    典四儿道:「老爷,易家的血符可以控制游血蛭?」

    「对。」

    卢通随口应了一声,察觉血妖开始不稳,立即打入一枚血灵。

    典四儿道:「此符才是易家之本,他们肯定不会轻易交出,我们想要的话,只能强取,或者把易家逼上绝路。」

    「血符十分重要,可以随意出手。」

    「好。」

    典四儿点了下头,又问道:「易家供奉所说的泊酒小城康家,如何处置?」

    「随你。」

    典四儿想了一下,道:「告诉原真人如何?这里毕竟是洞海宗的地界,我们寄人篱下,也该做些事情。」

    经过一次教训后,典四儿做事收敛了许多。

    「可以。」

    卢通死死盯着血妖。

    蛇尾几次变化后,血灵全部耗尽,血妖轰然溃散化为一滩淤血。

    「不行,燎山虎的血种太强,当年我留下的化妖之法还在吗?」

    「在。」

    典四儿立即取出一个匣子。

    当年镜心赐下的《秘妖缘身功》,附带了许多化妖之法,所化的妖兽大多是寻常妖兽,一直没有修行。

    他接过匣子,打开找了一会儿,选出一道法门开始修行。

    又是五天过去。

    卢通炼出一头血妖,缓缓打入一枚指肚大小的血种。

    化妖,铁羽鹰的鹰爪

    。

    十分粗浅的法门,只能变化一只手掌。

    血种没入,六尺血妖的手掌立即开始鼓胀、收缩,几次变化后,缓缓形成一只碗口大的暗红鹰爪。

    他一爪捏住鹰爪,心中暗道:「果然可行。」

    《赤云化妖经》

    一气真君所说的名字,不会没有来由的空口胡扯,大概率与《赤云真经》、化妖相关。

    卢通用力一捏,略作僵持后,鹰爪散为一捧鲜血。

    此时血灵尚未耗尽,鹰爪被毁后,血液涌动,又缓缓化出一个鹰爪。

    「咦?」

    他看着鹰爪,眼睛瞬间一亮:

    血灵不空,血妖不死。

    卢通心神一振,立即拿出匣子,翻找其他化妖之法。

    「老爷。」

    典四儿飞入阵内,道:「阙玉有事情商议。」

    「游血蛭成了?」

    「不是,应该是大事,今天有外人来过。」

    卢通踩出乌云,腾空而起,道:「告诉万喜、万易,多找一些化妖法术送来。」

    「是。」

    山腰,凉亭内。

    三人分别坐下,虹英守在亭外。

    阙玉神色凝重,道:「师兄,阙玉有一事相求。」

    「师妹但说无妨。」

    阙玉看了一眼典四儿,深吸一口气,道:「求师兄与我回去一趟,协助父亲洗脱嫌疑。」

    「什么?」

    卢通挑了下眉头。

    阙玉点了下头,道:「宝囊真人被害,有人怀疑与父亲有关。」

    「阙真人与宝囊真人,结过仇?」

    「没有,非但没有仇,而且相交匪浅。只不过……」

    阙玉皱起眉头,看起来十分为难。

    典四儿递过一杯茶,道:「我猜,宝囊真人死后,阙真人获利最大,对吗?」

    「师姐果然聪慧。」

    阙玉无奈一笑。

    卢通心神微动,很快也反应过来。

    阙玉端起茶杯,喝下半杯,道:「老君一直有意退隐。宝囊真人一死,只剩下父亲和舍鹿真人,所以有人怀疑父亲。」

    「阙真人可能成为仙船的传人?」

    卢通睁大眼睛,重新打量起阙玉。

    仙船主人之女,几乎相当于一宗之主的亲传弟子,而且是在术书仙船上,大概率也是大能之女。

    阙玉摇了下头,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