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与韩非作别。 (第1/2页)
“若能与之同游,便死无憾矣。” “寡人此次攻韩,不为韩城,只为一人。” …… 这段时日,嬴政看韩非苦心着书,前世若不是一意孤行,先生应当会留下更多大作流传后世。 既引先生为知己,又让先生入秦,可最终因为别人的游说而疑心,虽说不是自己毒害的,但终究没能护好先生。 嬴政志在天下,想要开创万世帝国,想要韩非做自己的商鞅管仲,可韩非终究是韩国公子,韩国弱但身为公子有他的责任在,总不能背弃韩国。 嬴政自比,若自己身在韩国为韩王或是公子,明知韩国危矣,可为了施展抱负能弃韩国于不顾吗?韩国的百姓仰仗他们的王上,他只能选择和自己的家国同生共死。 嬴政总想着韩非这样的大才,总该择一明主,施展自己的大才,他跳脱不出,可自己也是跳脱不出的。 身为韩国公子,背弃韩国,或许要受后世辱骂,但更多的,是为了肩上的那一份责任,明知是死路亦撞南墙。 他和李斯不同,李斯是平民,他大可选一国施展自己的雄才抱负,他一级一级往上爬,最后官至丞相,最后又被腰斩,是他贪心不足,选了胡亥。 先生同他的理念出奇的一致,有些的理论甚至让嬴政觉得醍醐灌顶。 儒家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先生说:“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诸如此类的言论深深刻在嬴政的脑海中,这与他的思想不谋而合,更坚定了他推行郡县的决心。 郡县不一定完全正确,但分封一定是错的。 诸如此类的着论,是自己的先生,亦是知己。 如今先生三十余岁,上一世四十七岁离世,中间十余年,写出了、等。 想来也好笑,他们二者活过的年岁相加,竟也不过百岁。 想是天妒英才。 若此生先生能安享天年,应当会有更多的着作。 商鞅也并非要在朝堂,若能读先生大作,亦是受益匪浅。 只是来日攻韩……嬴政长叹了一声,不止一次的感慨,为何先生是韩国人,即便按着先生的说法,先攻赵国,那也只是暂时保住了韩国。 一个饮的是砒霜,一个吃的是朱砂罢了。 若他日韩灭,先生可会效仿屈原? 嬴政不清楚,并非他选择了秦国,而是只有秦国的根基才能一统六国,重来一世,也是一样的。 何况,他很好奇,也很期待,见到另一个年幼时候的自己,他们的前个十三岁都是相同的,赵政的后来,是否会因为自己的到来而有所改变? 无法跳脱时间的桎梏,但如果是两个自己,那个所期望的大秦又是否会来的早一些?嬴政的眼神幽暗了几分,若两个嬴政能彼此信任互相赏识当然会,可难的就是信任二字。 是收敛锋芒,还是锋芒毕露,或许都不对,此时要到赵政身边,或许还要先取得吕不韦的信任,去他府上当门客?亦或是? 这张脸太过出挑,虽然稚气未脱,但也看得出长大后是怎样的美人,一双桃花眼多情,眼尾一颗血红的泪痣更是勾人。 人的五官,只要有一个部位足够出挑便不会难看,何况这张脸无一错处,便是比少年宋玉,也或许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太漂亮了,反而惹眼,嬴政是怕到时候还未取得吕不韦的信任,便成为第二个嫪毐,被献给他的母亲,到时候便是荒唐可笑至极了。 赵姬最开始是吕不韦的姬妾,关于自己自然有些风言风语,但他是秦王,也只能是秦王,身上流的必须是秦国王族的血。 王室姬妾貌美,公子亦是脱俗,其实自己的本来面目也是不错的,至少足够硬朗,剑眉星目,身长八尺。 眼下的那颗泪痣或许不是原本就有的,偶尔嬴政会觉得隐隐作痛,反正他身上已经发生过足够离奇的事了,也不在乎多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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