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衣落尽渚莲愁【减宣x卫青,不是车】 (第2/3页)
如此。卫青待人接物自有一种风度,他看人时眼睛很纯净,仿佛一捧清丽的茶,只一眼就将惶惶人心都看透了。 马市上人不少,人来人往嘈杂一片,卫青看得专注,减宣不意打扰,正欲低声分付身边小吏挥人出去,就见卫青直起身来,穿着天青私服,一只手方才还在马背上流连。随着目光的偏转依依不舍挪回身前作揖,他眼睛注视着减宣,二人对视,中间隔着二尺距离。 减宣一时招架不住卫青莹润的眼,微微侧过瞳孔,任由发丝垂下挡住泛红耳垂。卫青绵软软的话被风递进耳朵里,又顺着血管钻进心里,在发热发胀的器官里反刍几遍,把每个字拆开嚼碎又黏合拼好,减宣终于后知后觉地确认——卫青在夸他。 同乡的情意往往被官场消磨殆尽,反目成仇虚与委蛇不一而是,况减宣也曾无意耳闻卫青幼时遭遇,当时心中只叹“麻雀变凤凰”,如今真人真来了,他却不知该说什么好了,只跟在人身侧,听他时不时玩笑几句当地物华,分明很久没来,语气却很熟稔,给减宣一种“知音”的恍惚感。 可减宣缺深知他和卫青是不一样的。 卫青风头无两,前途无量,蒙圣抜擢,宠命优渥;而他减宣不过一介河东小吏,无名无势,面目模糊,他爱权,权却离他很远,他不爱的美人,眼下正隔着一道权力的鸿沟,絮絮地和他温声说话。 他说,河东的马真漂亮结实,我在别处从没见过,这样的马只有大草原里才能跑出来吧。 他说,我曾经在此地见过一次卖糖糕的,后来去了长安便时常想念,想着什么时候亲自尝一次,如今倒是有机会了。 他说,你人真好,陪我这么久都不会烦,官做的也不错,什么时候和我一起来长安呀。 酷吏的爱恨是一瞬间的事,一瞬间爱,那便歇斯底里的爱,一瞬间恨,那便叫他死。 卫青来的时候是夏初,他在河东只停留了几天,牵了几匹马,旅客似的四处走了一阵子,将要走的时候仍如来时那般穿着那件天青袍子,几天的奔波已经让它有些脏了。他倦懒地回头,柔顺的头发顺脸颊流水般涓涓垂落,他伸出手来无措地看着在他身前恭敬作揖的减宣,浅浅嗫嚅:“那天不是说好了随我来长安吗?那就来长安吧。” 路上的卫青倒很是沉默,许是着急赶路的缘故,一路少休息多颠簸,看得出卫青端的很爱马,他常常弃了车子一人骑马去,飞奔几里又在原地停下转圈等后面的人。减宣不会骑马,只跟着几个侍从一并在后面慢悠悠坐马车,有时蓦得帘子被人撩开,或是车身嘟嘟一响,接着便不知从何处冒出卫青那张灰扑扑汗湿的脸,这样的美人,脸上沾了灰,依旧笑得出来。 “你们走的好慢。” 是了,他走的太快了,你走的太快了。减宣无声默念,十年,足够一个王超湮灭,也足够一个人从骑奴爬到大将军的位置,他爬得太快了,那么多金光闪闪的履历,一个个象征人命的数字,皆由他挥剑撰写,没人能记录他,没人能刻画他,他的剑即是他的笔,他的名字即是史册本身。 他爬得太快了,以至于谣言迭起,他的名声渐渐变坏,男宠,靠姐姐上位……奇怪,世人把他贬得一文不值,却依旧畏他惧他,那么世人又算什么?妖邪手里轻而易举被捏死的一条狗吗? 一脚踩碎一个人的手骨时,减宣理性的思维里第一次出现了感性的因子,他任由下人替他擦干净鞋底,他默默数着,他想,快到了,快到了。 权力,权力,与其说他渴望权力,不如说他渴望权力背后的爱情。多少爱恨因权力蒙尘,可他减宣的权力——从始至终,皆因一人而起。 卫青。 来长安久了,渐渐也从无名小卒迁至大厩丞,后来又成为人人尊称的“御史大人”,这期间他杀了不少人,或者说他杀了很多人,很多很多,无论怎么数也数不清。减宣比任何人都更清楚他在做什么,这是一条通往死地的路,而他是势必要一条路走到黑了。贱人太多,卫青又忍让,减宣漫不经心地想,那只能我来了。 脏活累活,就留着我来做吧,你只管风光霁月就行。 他一连办了主父偃淮南王几个大案,杀人似乎是他的本能与天分,而卫青则是这天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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